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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指基金: 华安恒指港股通往来型盛开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发布日期:2025-05-14 08:50    点击次数:182


   华安基金经管有限公司 华安恒指港股通往来型盛开式指数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基金经管东谈主:华安基金经管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东谈主: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二五年五月                                                       目               录                                   基金合同                第一部分   绪言   一、坚毅本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和原则 权益义务,表率基金运作。 证券投资基金法》        (以下简称“《基金法》”)、                     《公开召募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经管办 法》  (以下简称“《运作办法》”)、                《公开召募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经管办法》 (以下简称“《销售办法》”)、               《公开召募证券投资基金信息线路经管办法》                                  (以下 简称“《信息线路办法》”)、              《公开召募盛开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经管规矩》 (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经管规矩》”)、《公开召募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携带第 3 号——指数基金携带》(以下简称“《指数基金携带》”)和其他相关法律法则。 益。   二、基金合同是规矩基金合同当事东谈主之间权益义务关系的基本法律文献,其 他与基金干系的波及基金合同当事东谈主之间权益义务关系的任何文献或表述,如与 基金合同有冲破,均以基金合同为准。基金合同当事东谈主按照《基金法》、基金合 同偏激他相关规矩享有权益、承担义务。   基金合同确当事东谈主包括基金经管东谈主、基金托管东谈主和基金份额持有东谈主。基金投 资东谈主自依本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东谈主和本基金合同确当事 东谈主,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动自己即标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   三、华安恒指港股通往来型盛开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由基金经管东谈主依照《基 金法》、基金合同偏激他相关规矩召募,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经管委员会(以下简 称“中国证监会”)注册。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召募的注册,并不标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和市集前 景作念出本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标明投资于本基金莫得风险。   基金经管东谈主依照恪称工作、教学信用、严慎勤劳的原则经管和运用基金财产,                                  基金合同 但不保证投资于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投资者应当讲求阅读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基金家具贵府纲要等信息 线路文献,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念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四、本基金为指数基金,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靠近追踪短处限度未达约定目 标、指数编制机构罢手服务、成份股停牌等潜在风险,详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风 险揭示”章节。   五、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存托凭证,除与其他仅投资于境内市集股票的基 金所靠近的共同风险外,如投资存托凭证的,本基金还将靠近投资存托凭证的特 殊风险,详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风险揭示”章节。   六、本基金可参与内地与香港股票市集往来互联互通机制(以下简称“港股 通机制”)下港股通干系业务,基金钞票投资于港股,会靠近港股通机制下因投 资环境、投资标的、市集轨制以及往来功令等各别带来的独有风险,包括港股市 场股价波动较大的风险(港股市集实行 T+0 反转往来,且对个股不设涨跌幅限 制,港股股价可能推崇出比 A 股更为剧烈的股价波动)、汇率风险(汇率波动可 能对基金的投资收益变成损失)、港股通机制下往来日不连贯可能带来的风险(在 内地开市香港休市的情形下,港股通弗成平方往来,港股弗成实时卖出,可能带 来一定的流动性风险)等。本基金为指数型基金,具有与标的指数相通的风险收 益特征,基金钞票对港股标的投资比例会根据指数养息等发生养息。详见本基金 招募说明书“风险揭示”章节。   七、申购赎回的代理买卖风险   基金经管东谈主可在招募说明书规矩的时安分以收到的替代金额代投资者买入 或卖出小于即是被替代证券数目的任意数目的被替代证券,推行买入被替代证券 的价钱可能处于规矩时安分较高的位置或处于最高价钱,推行卖出被替代证券的 价钱可能处于规矩时安分较低的位置或处于最廉价钱,基金经管东谈主对此不承担责 任。基金经管东谈主有权根据基金投资的需要自主决定不买入或不卖出部分被替代                                  基金合同 证券,或者不进行任何买入或卖出证券的操作,基金经管东谈主可能不买入或不卖 出被替代证券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市集流动性不及、技巧系统无法收尾、申购 赎回轧差以及基金经管东谈主以为不应买入或卖出的其他情形。   按照现在的证券代理买卖功令,平方情况下,对于 T 日证据告捷的申购或 赎回苦求,基金经管东谈主平方情况下将在 T 日代理进行干系证券买卖,而对于 T 日未买入或未卖出的部分证券,基金经管东谈主将按该证券 T 日收盘价(折算为东谈主 民币,现在折算汇率采纳 T 日估值汇率,基金经管东谈主可根据情况养息所使用的 折算汇率,并实时公告,被替代证券 T 日在证券往来所无往来的,取最近往来 日的收盘价,往来日无收盘价的,取终末成交价)筹画被替代证券的单元结算 成本或结算金额,因此投资者需承受可能本日无法完成所有这个词证券买卖、未完成 买卖部分按收盘价结算、结算成本或结算金额不确定(含汇率波动、未完成买 卖部分的折算汇率与港股通结算汇率发生偏离)等风险。   八、在本基金存续时间,基金经管东谈主不承担基金销售、基金投资等运作智力 中的任何汇率变动风险。   九、基金经管东谈主、基金托管东谈主在本基金合同之外皮露波及本基金的信息,其 内容波及界定基金合同当事东谈主之间权益义务关系的,如与基金合同有冲破,以基 金合同为准。   十、本基金按照中国法律法则成立并运作,若基金合同的内容与届时有用的 法律法则的强制性规矩不一致,应当以届时有用的法律法则的规矩为准。                                   基金合同                第二部分   释义   在本基金合同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基金合同》或本基金合同:指《华安恒指港股通往来型盛开 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对本基金合同的任何有用改造和补充 通往来型盛开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托管条约》及对该托管条约的任何有用改造和 补充 说明书》偏激更新 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上市往来公告书》 金基金家具贵府纲要》偏激更新 司法解释、行政划定以偏激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东谈主有不断力的决定、决议、通知等     《基金法》:指《中华东谈主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时常 作念出的改造     《销售办法》:指《公开召募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经管办法》及颁 布机关对其时常作念出的改造     《信息线路办法》:指《公开召募证券投资基金信息线路经管办法》及颁 布机关对其时常作念出的改造     《运作办法》:指《公开召募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经管办法》及颁布机关对 其时常作念出的改造                                     基金合同     《流动性风险经管规矩》:指《公开召募盛开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 经管规矩》及颁布机关对其时常作念出的改造 以合理价钱给予变现的钞票,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 10 个往来日以上的逆回购 与银行依期入款(含条约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入款)、停牌股票、运动受 限的新股及非公开采行股票、钞票援救证券、因刊行东谈主债务爽约无法进行转让或 往来的债券等     《指数基金携带》:指《公开召募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携带第 3 号——指数 基金携带》及颁布机关对其时常作念出的改造 务的法律主体,包括基金经管东谈主、基金托管东谈主和基金份额持有东谈主 正当登记并存续或经相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东谈主、行状法东谈主、社会 团体或其他组织 证券投资基金申购赎回业务携带》所界说机构投资者 的资金进行境内证券期货投资的境外机构投资者,包括及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东谈主 民币及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律法则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东谈主的合称 数基金业求实施详情》界说的“往来型盛开式指数基金”,简称“ETF” 基金的投资主义雷同,精粹追踪功绩比拟基准,追求追踪偏离度和追踪短处最小 化,采纳盛开式运作方式的基金                                    基金合同 东谈主 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托管等业务 会规矩的其他条件,取得基金销售业务经验并与基金经管东谈主签订了基金销售服务 条约,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 基金经管东谈主指定的代理本基金发售业务的机构 由基金经管东谈主指定的办理本基金申购、赎回业务的证券公司,又称为代办证券公 司 式证券投资基金登记结算业求实施详情》以及干系业务功令界说的基金份额的登 记、存管、结算及干系业务 限公司或接受华安基金经管有限公司寄托代为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本基金登记 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工作公司 基金经管东谈主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完毕,并获取中国证监会书面证据的 日历 产计帐完毕,计帐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给予公告的日历 不得特出 3 个月                                              基金合同 盛开日 该工作日为非港股通往来日,则本基金不盛开) 基金经管有限公司发布的干系业务功令和规矩 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动 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动 定的条件要求将基金份额兑换为基金合同约定的赎回对价的行动 赎回对价等信息的文献 托福的现款替代、现款差额和/或其他对价 和招募说明书规矩应托福给该基金份额持有东谈主的现款替代、现款差额和/或其他 对价 指港股通指数 者申购、赎回的基金份额应为最小申购、赎回单元的整数倍 定,用于替代组合证券的一定数目的现款                                     基金合同 当日收盘价筹画的最小申购、赎回单元中的组合证券市值和现款替代之差;投资 者申购、赎回时应支付或应获取的现款差额根据最小申购、赎回单元对应的现款 差额、申购或赎回的基金份额数筹画 据申购、赎回清单、组合证券内各证券的实时成交数据、汇率等数据筹画并通过 上海证券往来所在往来时安分发布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简称“IOPV” 申购赎回代理券商预先冻结苦求申购、赎回的投资者的相应资金,由基金经管东谈主 筹画并公布的现款数额 前提下将投资者的基金份额净值及数目进行相应养息的行动 的指数(经汇率养息)同期累计答谢率差额之日 易” 行入款利息、已收尾的其他正当收入及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和用度的量入为主 款项偏激他钞票的价值总和 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的过程 平台向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出借证券,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到期归 还所借证券及相应权益补偿并支付用度的业务                                 基金合同 刊及《信息线路办法》规矩的互联网网站(包括基金经管东谈主网站、基金托管东谈主网 站、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线路网站)等媒介 证券往来服务公司,向香港联合往来所有这个词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合往来所”) 进行申报,买卖规矩范围内的香港联合往来所上市的股票 事件                                  基金合同             第三部分   基金的基本情况   一、基金称呼   华安恒指港股通往来型盛开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二、基金的类别   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指数基金   三、基金的运作方式   往来型盛开式   四、基金的投资主义   精粹追踪标的指数,追求追踪偏离度和追踪短处最小化。   五、基金的最低召募份额总额   本基金的最低召募份额总额为 2 亿份。   六、基金份额发售面值和认购用度   本基金基金份额发售面值为东谈主民币 1.00 元。   本基金认购费率按招募说明书及基金家具贵府纲要的规矩实践。   七、基金存续期限   不依期   八、标的指数   本基金的标的指数为恒指港股通指数。   若翌日出现标的指数不相宜要求(因成份股价钱波动等指数编制方法变动之 外的身分甚至标的指数不相宜要求及法律法则、监管机构另有规矩的除外)、指 数编制机构退出等情形,基金经管东谈主应当自该情形发生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向中                                  基金合同 国证监会申诉并提议惩办决策,如颐养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罢了基 金合同等,并在 6 个月内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东谈主大会进行表决,基金份额持有东谈主大 会未告捷召开或就上述事项表决未通过的,基金合同罢了。   自指数编制机构罢手标的指数的编制及发布至惩办决策确依时间,基金经管 东谈主应按照指数编制机构提供的最近一个往来日的指数信息恪守基金份额持有东谈主 利益优先原则援救基金投资运作。   九、蚁集基金   若翌日基金经管东谈主在本基金基金合同成效后经管本基金的蚁集基金,该蚁集 基金将投资于本基金,与本基金追踪并吞标的指数。   十、基金份额的增设   在法律法则允许何况对届时基金份额持有东谈主利益无本质性不利影响的前提 下,基金经管东谈主在与基金托管东谈主协商一致并履行干系圭表后,本基金可增设新的 基金份额类别、取消某基金份额类别或对基金份额分类办法及功令进行养息。基 金经管东谈主可就增设后的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苦求上市,并制定、公布相应的申购、 赎回等往来的功令,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东谈主大会审议。                                  基金合同            第四部分    基金份额的发售   一、基金份额的发售时分、发售方式、发售对象   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最长不得特出 3 个月,具体发售时分见基金份额发售 公告。   通过基金销售机构(包括基金经管东谈主的直销机构偏激他销售机构,具体名单 见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或基金经管东谈主网站的公示)公开采售。   投资者可采用网上现款认购、网下现款认购 2 种方式。   网上现款认购是指投资者通过基金经管东谈主指定的发售代理机构用上海证券 往来所网上系统以现款进行的认购。网下现款认购是指投资者通过基金经管东谈主及 其指定的发售代理机构以现款进行的认购。销售机构对认购苦求的受理并不代表 该苦求一定告捷,而仅代表销售机构如实吸收到认购苦求。认购的证据以登记机 构或基金经管东谈主的证据结果为准。网上现款认购、网下现款认购的具体安排详见 《招募说明书》的干系规矩。   基金经管东谈主不错根据具体情况养息本基金的发售方式,并在基金份额发售公 告或干系公告中列明。   相宜法律法则规矩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东谈主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 格境外投资者以及法律法则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东谈主。   二、基金份额的认购   本基金的认购费率由基金经管东谈主决定,并在招募说明书及基金家具贵府纲要 中列示。基金认购用度不列入基金财产。   基金召募时间召募的资金应当存入特意账户,在基金召募行动收尾前,任何 东谈主不得动用。                                基金合同   基金认购份额具体的筹画方法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   通过基金经管东谈主进行网下现款认购的有用认购资金在召募时间产生的利息, 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投资者所有这个词,其中利息转份额以基金经管东谈主或登记机构的记 录为准;网上现款认购和通过发售代理机构进行网下现款认购的有用认购资金在 登记机构计帐交收后至划入基金托管账户前产生的利息,计入基金财产,不折算 为投资者基金份额。   三、基金份额认购的其他规矩   投资东谈主认购原则、认购时分安排、投资东谈主认购应提交的文献和办理的手续等 事项,由基金经管东谈主根据干系法律法则以及本基金合同的规矩确定,并在招募说 明书或干系公告中线路。   基金经管东谈主不错对投资者的认购数额进行收尾,具体收尾和处理方法请参看 招募说明书或干系公告,但除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投资东谈主认购的基金份额数以基 金合同成效后登记机构的证据为准。                                     基金合同                第五部分        基金备案   一、基金备案的条件   本基金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 3 个月内,在基金召募份额总额不少于 2 亿份, 基金召募金额不少于 2 亿元东谈主民币且基金认购东谈主数不少于 200 东谈主的条件下,基金 召募期届满或基金经管东谈主依据法律法则及招募说明书不错决定罢手基金发售,并 在 10 日内遴聘法定验资机构验资,自收到验资申诉之日起 10 日内,向中国证监 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基金召募达到基金备案条件的,自基金经管东谈主办理完毕基金备案手续并取得 中国证监会书面证据之日起,《基金合同》成效;不然《基金合同》不成效。基 金经管东谈主在收到中国证监会证据文献的次日对《基金合同》成效事宜给予公告。 基金经管东谈主应将基金召募时间召募的资金存入特意账户,在基金召募行动收尾前, 任何东谈主不得动用。   二、基金合同弗成成效时召募资金的处理方式   要是召募期限届满,未快活基金备案条件,基金经管东谈主应当承担下列工作: 期活期入款利息(税后); 基金经管东谈主、基金托管东谈主和销售机构为基金召募支付之一切用度应由各方各自承 担。   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东谈主数目和钞票鸿沟   《基金合同》成效后,链接 20 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东谈主数目起火 200 东谈主或者基金钞票净值低于 5000 万元情形的,基金经管东谈主应当在依期申诉中给予 线路;链接 60 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经管东谈主应当在 10 个工作日内向中 国证监会申诉并提议惩办决策,如络续运作、颐养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 者罢了基金合同等,并在 6 个月内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东谈主大会进行表决。                         基金合同 法律法则或中国证监会另有规矩时,从其规矩。                                基金合同        第六部分 基金份额折算和变更登记   为提高往来便利或根据需要,基金经管东谈主可向登记机构苦求办理基金份额折 算与变更登记,且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东谈主大会。基金份额折算后,基金的基金 份额总额与基金份额持有东谈主办有的基金份额数额将发生养息,但养息后的基金份 额持有东谈主办有的基金份额占基金份额总额的比例不发生变化。除筹画过程中波及 的余数保留外,基金份额折算对基金份额持有东谈主的权益无本质性影响。基金份额 折算后,基金份额持有东谈主将按照折算后的基金份额享有权益并承担义务。基金管 理东谈主应就其具体事宜进行必要公告,并提前以书面容颜通知基金托管东谈主。基金成 立后,在稳当的时候,在基金经管东谈主与基金托管东谈主协商一致的情况下,本基金可 实施基金份额拆分或合并,且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东谈主大会。                                   基金合同          第七部分    基金份额的上市往来   一、基金份额上市   基金合同成效后,具备下列条件的,基金经管东谈主可依据《上海证券往来所证 券投资基金上市功令》,进取海证券往来所苦求上市:   基金份额上市前,基金经管东谈主应与上海证券往来所签订上市条约书。基金份 额获准在上海证券往来所上市的,基金经管东谈主应按照干系规矩发布基金份额上市 往来公告书。   二、基金份额的上市往来   本基金基金份额在上海证券往来所的上市往来需撤职《上海证券往来所往来 功令》   《上海证券往来所证券投资基金上市功令》                     《上海证券往来所往来型盛开式 指数基金业求实施详情》等相关规矩。   三、罢了上市往来   本基金基金份额上市往来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上海证券往来所可罢了本 基金基金份额的上市往来:   基金经管东谈主应当在收到上海证券往来所罢了基金上市的决定之日后按照《信 息线路办法》的规矩发布基金份额罢了上市往来公告。   若因上述 1、3、4、5 项等原因使本基金不再具备上市条件而被上海证券交 易所罢了上市的,本基金经管东谈主经与基金托管东谈主协商一致,将在履行稳当圭表后 本基金将由往来型盛开式证券投资基金变更为追踪标的指数的非上市盛开式基                                  基金合同 金,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东谈主大会。若届时本基金经管东谈主已有以该指数行为标 的指数的指数基金,则本基金将本着珍贵投资者正当权益的原则,经与基金托管 东谈主协商一致并履行稳当的圭表后及第其他合适的指数行为标的指数。   四、基金份额参考净值(IOPV)的筹画与公告   基金份额参考净值的具体筹画方法参见招募说明书。   基金经管东谈主不错养息基金份额参考净值筹画公式,并给予公告。   五、干系法律法则、中国证监会、登记机构及上海证券往来所对基金上市交 易的功令等干系规矩内容进行养息的,本基金合同相应给予修改,并按照新规矩 实践,且此项修改毋庸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东谈主大会审议。   六、若上海证券往来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工作公司增多了基金上市交 易的新功能,基金经管东谈主不错在履行稳当的圭表后增多相应功能。   七、在不违犯法律法则且不毁伤基金份额持有东谈主利益的前提下,本基金不错 苦求在包括境酬酢易所在内的其他证券往来所上市往来,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 东谈主大会。                                  基金合同          第八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翌日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基金经管东谈主不错通达本基金的场外申购、赎回等 业务,场外申购赎回的适用条件、业务办理时分、业务功令、申购赎回原则、申 购赎回用度等干系事项届时将另行约定并公告。   一、申购和赎回阵势   投资者应当在申购赎回代理券商办理基金申购、赎回业务的营业阵势或按申 购赎回代理券商提供的其他方式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经基金经管东谈主保举、 上海证券往来所认同,特定机构投资者也不错平直手理基金申购赎回业务。基金 经管东谈主将在启动申购、赎回业务前公告申购赎回代理券商的名单,并可根据情况 变更或增减基金申购赎回代理券商。   二、申购和赎回的盛开日实时分   投资者在盛开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本基金的盛开日为上海证券交 易所的往来日(若该往来日为非港股通往来日,则本基金不盛开申购和赎回), 具体办理时分为盛开日上海证券往来所的往来时分,但基金经管东谈主根据法律法则、 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基金合同的规矩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成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期货往来市集、证券、期货往来所往来 时分变更、香港联合往来所往来功令变更、登记机构的业务功令变更或其他突出 情况,基金经管东谈主将视情况对前述盛开日及盛开时分进行相应的养息,但应在实 施日前依照《信息线路办法》的相关规矩在规矩媒介上公告。   基金经管东谈主自基金合同成效之日起不特出 3 个月启动办理申购,具体业务办 理时分在干系公告中规矩。   基金经管东谈主自基金合同成效之日起不特出 3 个月启动办理赎回,具体业务办 理时分在干系公告中规矩。   在确定申购启动与赎回启动时分后,基金经管东谈主应在申购、赎回盛开日前依 照《信息线路办法》的相关规矩在规矩媒介上公告申购与赎回的启动时分。                                 基金合同   本基金在上市往来之前可启动办理申购、赎回。但在基金苦求上市时间,基 金可暂停办理申购、赎回。   三、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投资者的正当权益不受毁伤并得到公谈对待。   基金经管东谈主可根据基金运作的推行情况并在不影响基金份额持有东谈主本质利 益、不抵触业务功令的前提下养息上述原则。基金经管东谈主必须在新功令启动实施 前按照《信息线路办法》的相关规矩在规矩媒介公告。   四、申购与赎回的圭表   投资者须按申购赎回代理券商规矩的手续,在盛开日的盛开时分提议申购、 赎回的苦求。   投资者申购本基金时,须根据申购、赎回清单备足相应数目的申购对价,否 则申购不成立;登记机构证据基金份额时,申购成效。投资者提交赎回苦求时, 必须持有阔气的基金份额余额和现款,不然赎回不成立;登记机构证据赎回时, 赎复活效。   投资东谈主的申购、赎回苦求在受理后由登记机构进行证据。如投资东谈主未能提供 相宜要求的申购对价,则申购苦求失败;如投资东谈主办有的相宜要求的基金份额不 足或未能根据要求准备足额的现款,或本基金投资组合内不具备足额的相宜要求 的赎回对价,则赎回苦求失败。   基金销售机构受理申购、赎回苦求并不代表该申购、赎回苦求一定告捷。申 购、赎回的证据以登记机构的证据结果为准。                                  基金合同   本基金具体的申购、赎回证据进程详见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具体的申购、赎回计帐交收方式和功令详见招募说明书。   对于因申购赎回代理券商交收资金不及,导致投资东谈主现款申购失败的情形, 按照申购赎回代理券商的干系功令处理。   基金经管东谈主、上海证券往来所、登记机构可在法律法则允许的范围内,对资 金计帐交收和份额登记的办理时分、方式以及处理功令进行养息,并在养息成效 前依照《信息线路办法》的相关规矩在规矩媒介公告。如遇外管局干系规矩有变 更或本基金境外投资主要市集的往来计帐功令有变更、基金境外投资主要市集及 外汇市集休市或暂停往来、港股通非交收日导致蔓延交收、往来所或登记机构有 关申购赎回往来结算功令发生蜕变、登记公司系统故障、往来所或往来市集数据 传输蔓延、通信系统故障、银行数据交换系统故障或其它非基金经管东谈主及基金托 管东谈主所能限度的身分影响业务处理进程,则赎回现款替代款的支付时分可相应顺 延。   五、申购和赎回的数目收尾 申购、赎回单元由基金经管东谈主确定和养息,具体规矩请参见招募说明书或干系公 告。 以对当日的申购总鸿沟或赎回总鸿沟进行限度,并在申购、赎回清单中公告。 参见招募说明书或干系公告。 基金经管东谈主应当选定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份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 断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东谈主的正当权益。 基金经管东谈主基于投资运作与风险限度的需要,可选定上述措施对基金鸿沟给予控 制。具体见基金经管东谈主干系公告。                                    基金合同 的数目收尾。基金经管东谈主必须在养息前依照《信息线路办法》的相关规矩在规矩 媒介上公告。   六、申购和赎回的对价、用度偏激用途 入,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T 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在本日收市后 筹画,并按基金合同的约定公告,筹画公式为估值日基金钞票净值除以估值日发 售在外的基金份额总和。遇突出情况,经履行稳当圭表,不错稳当蔓延筹画或公 告。 他对价。赎回对价是指投资者赎回基金份额时,基金经管东谈主应托福的现款替代、 现款差额偏激他对价。 额数额确定。申购、赎回清单由基金经管东谈主编制。T 日的申购、赎回清单在当日 上海证券往来所开市前公告。如遇突出情况,不错稳当蔓延筹画或公告。申购、 赎回清单的内容与情势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 取佣金,其中包含证券往来所、登记机构等收取的干系用度。   七、断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发生下列情况时,基金经管东谈主可断绝或暂停接受投资东谈主的申购苦求: 投资东谈主的申购苦求; 或本基金的钞票组合中的障碍部分发生暂停往来或其他紧要事件,基金经管东谈主无 法筹画当日基金钞票净值或无法进行证券往来;                                   基金合同 能对基金功绩产生负面影响,或发生其他毁伤现存基金份额持有东谈主利益的情形; 净值(IOPV)筹画伪善; 申购; 格极端波动等极端情形时; 况进行养息)、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单个投资者单日或单笔申购份额上限的; 格且采纳估值技巧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紧要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东谈主协商确 认后,基金经管东谈主应当暂停接受基金申购苦求; 布极端时;   发生上述除第 4、10 项外暂停申购情形之一且基金经管东谈主决定暂停接受投资 者的申购苦求时,基金经管东谈主应当根据相关规矩在规矩媒介上刊登暂停申购公告。 要是投资东谈主的申购苦求被全部或部分断绝的,被断绝的申购对价将退还给投资东谈主。 在暂停申购的情况排斥时,基金经管东谈主应实时收复申购业务的办理。   八、暂停赎回或减慢支付赎回对价的情形   发生下列情形时,基金经管东谈主可暂停接受基金份额持有东谈主的赎回苦求或减慢 支付赎回对价: 或本基金的钞票组合中的障碍部分发生暂停往来或其他紧要事件,基金经管东谈主无 法筹画当日基金钞票净值或无法进行证券往来;                                    基金合同 基金份额持有东谈主的赎回苦求或减慢支付赎回对价; 果一笔新的份额赎回苦求被证据告捷,会使本基金当日赎回份额特出申购、赎回 清单中规矩的赎回份额上限时,该笔赎回苦求将被断绝; 经管东谈主可暂停接受基金份额持有东谈主的赎回苦求; 格且采纳估值技巧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紧要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东谈主协商确 认后,基金经管东谈主应当减慢支付赎回对价或暂停接受基金赎回苦求;   发生上述除第 4 项之外情形之一且基金经管东谈主决定暂停接受赎回苦求或延 缓支付赎回对价时,基金经管东谈主应按规矩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已证据的赎回苦求, 基金经管东谈主应足额支付;如暂时弗成足额支付,应将可支付部分按单个账户苦求 量占苦求总量的比例分派给赎回苦求东谈主,未支付部分可宽限支付。在暂停赎回的 情况排斥时,基金经管东谈主应实时收复赎回业务的办理并公告。   九、其他申购赎回方式 不违犯法律法则且对基金份额持有东谈主利益无本质性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安排特意 的申购方式,并于新的申购方式启动实践前另行公告。本基金在盛开日常申购之 前,有权向本基金蚁集基金通达突出申购。 性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在履行稳当圭表后养息基金申购赎回方式或申购赎回对价 组成,并提前公告。 个或单个投资者蚁合其持有的组合证券或单券,共同组成最小申购、赎回单元或 其整数倍,进行申购。                                基金合同 书面寄托代理条约并公告。 东谈主民币现款申购、赎回之外的方式办理本基金的申购、赎回业务,或通达场外申 购、赎回等业务,干系业务的适用条件、业务办理时分、业务功令等干系事项届 时将另行约定并公告。   十、基金的非往来过户   基金的非往来过户是指基金登记机构受理承袭、捐赠和司法强制实践等情形 而产生的非往来过户以及登记机构认同、相宜法律法则的其它非往来过户。不管 在上述何种情况下,接受划转的主体必须是照章不错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的投资 东谈主,或按法律法则或有权机关规矩的方式处理。   承袭是指基金份额持有东谈主死亡,其持有的基金份额由其正当的承袭东谈主承袭; 捐赠指基金份额持有东谈主将其正当持有的基金份额捐馈遗福利性质的基金会或社 会团体;司法强制实践是指司法机构依据成效司法书记将基金份额持有东谈主办有的 基金份额强制划转给其他当然东谈主、法东谈主或其他组织。办理非往来过户必须提供基 金登记机构要求提供的干系贵府,对于相宜条件的非往来过户苦求按基金登记机 构的规矩办理,并按基金登记机构规矩的模范收费。   十一、基金的登记和转托管   本基金场内份额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工作公司负责办理登记结算。   转托管是指基金份额持有东谈主将持有的基金份额在证券登记系统内不同会员 单元之间进行指定关系变更的行动。   登记机构可依据其业务功令,受理基金份额的转托管、非往来过户、冻结与 解冻等业务,并收取一定的手续用度。   基金经管东谈主可在法律法则允许的范围内,在不影响基金份额持有东谈主本质利益 的前提下,根据市集情况对上述申购和赎回的安排进行补充和养息并提前公告。                                 基金合同   十二、基金份额的冻结妥协冻   基金登记机构只受理国度有权机关照章要求的基金份额的冻结与解冻,以及 登记机构认同、相宜法律法则的其他情况下的冻结与解冻。基金/A 股账户或基 金份额被冻结的,被冻结部分产生的权益一并冻结,被冻结部分份额仍然参与收 益分派与支付。法律法则或监管部门另有规矩的除外。   十三、基金份额的转让   在法律法则允许且条件具备的情况下,基金经管东谈主可受理基金份额持有东谈主通 过中国证监会认同的往来阵势或者往来方式进行份额转让的苦求并由登记机构 办理基金份额的过户登记。基金经管东谈主拟受理基金份额转让业务的,将提前公告, 基金份额持有东谈主应根据基金经管东谈主公告的业务功令办理基金份额转让业务。   十四、基金计帐交收与登记模式的养息或新增   若上海证券往来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工作公司针对往来型盛开式指 数证券投资基金修改现存的计帐交收与登记模式或推出新的计帐交收与登记模 式并引入新的申购、赎回方式,本基金经管东谈主有权养息本基金的计帐交收与登记 模式及申购、赎回方式,或新增本基金的计帐交收与登记模式并引入新的申购、 赎回方式,届时将发布公告给予线路并对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给予更新,无需召 开基金份额持有东谈主大会审议。                                          基金合同            第九部分     基金合同当事东谈主及权益义务     一、基金经管东谈主     (一) 基金经管东谈主简况     称呼:华安基金经管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开脱贸易查验区临港新片区环湖西二路 888 号 B 楼 2118 室     法定代表东谈主:朱学华     设立日历:1998 年 6 月 4 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20 号     组织容颜:有限工作公司     注册成本:1.5 亿元     存续期限:络续谋划     权衡电话:(021)38969999     (二) 基金经管东谈主的权益与义务 但不限于:     (1)照章召募资金;     (2)自《基金合同》成效之日起,根据法律法则和《基金合同》独处运用 并经管基金财产;     (3)依照《基金合同》收取基金经管费以及法律法则规矩或中国证监会批 准的其他用度;     (4)销售基金份额;     (5)按照规矩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东谈主大会;     (6)依据《基金合同》及相关法律规矩监督基金托管东谈主,如以为基金托管 东谈主违犯了《基金合同》及国度相关法律规矩,应申诉中国证监会和其他监管部门, 并选定必要措施保护基金投资者的利益;     (7)在基金托管东谈主更换时,提名新的基金托管东谈主;     (8)采用、更换基金销售机构,对基金销售机构的干系行动进行监督和处                                 基金合同 理;   (9)担任或寄托其他相宜条件的机构担任基金登记机构办理基金登记业务 并获取《基金合同》规矩的用度;   (10)依据《基金合同》及相关法律规矩决定基金收益的分派决策;   (11)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断绝或暂停受理申购与赎回苦求;   (12)依照法律法则为基金的利益对被投资公司应用鞭策权益,为基金的利 益应用因基金财产投资于证券所产生的权益;   (13)在法律法则允许的前提下,为基金的利益照章为基金进行融资及转融 通证券出借业务;   (14)以基金经管东谈主的口头,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东谈主的利益应用诉讼权益或者 实施其他法律行动;   (15)采用、更换讼师事务所、管帐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经纪商或其他为 基金提供服务的外部机构;   (16)在相宜相关法律、法则的前提下,制订和养息相关基金认购、申购、 赎回、收益分派等方面的业务功令,在法律法则和本基金合同规矩的范围内决定 和养息基金的干系费率结构和收费方式;   (17)法律法则及中国证监会规矩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权益。 但不限于:   (1)照章召募资金,办理或者寄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 基金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自《基金合同》成效之日起,以教学信用、严慎勤劳的原则经管和运 用基金财产;   (4)配备阔气的具有专科经验的东谈主员进行基金投资分析、决策,以专科化 的谋划方式经管和运作基金财产;   (5)建立健全里面风险限度、监察与稽核、财务经管及东谈主事经管等轨制, 保证所经管的基金财产和基金经管东谈主的财产相互独处,对所经管的不同基金离别 经管,离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6)除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偏激他相关规矩外,不得利用基金财 产为我方及任何第三东谈主谋取利益,不得寄托第三东谈主运作基金财产;                                   基金合同   (7)照章接受基金托管东谈主的监督;   (8)选定稳当合理的措施使筹画基金份额认购价钱、申购、赎回对价的方 法相宜《基金合同》等法律文献的规矩,按相关规矩筹画并公告基金净值信息, 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对价,编制申购、赎回清单;   (9)进行基金管帐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管帐申诉;   (10)编制季度申诉、中期申诉和年度申诉;   (11)严格按照《基金法》、                《基金合同》偏激他相关规矩,履行信息线路及 申诉义务;   (12)保守基金交易私密,不泄露基金投资规划、投资意向等。除《基金法》、 《基金合同》偏激他相关规矩另有规矩外,在基金信息公开线路前应予守密,不 向他东谈主泄露,但向监管机构、司法机构提供或因审计、法律等外部专科参谋人提供 服务而向其提供的情况除外;   (13)按《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派决策,实时向基金份额持有 东谈主分派基金收益;   (14)按规矩受理申购与赎回苦求,实时、足额支付赎回对价;   (15)依据《基金法》、              《基金合同》偏激他相关规矩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东谈主大 会或配合基金托管东谈主、基金份额持有东谈主照章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东谈主大会;   (16)按规矩保存基金财产经管业务行为的管帐账册、报表、纪录和其他相 关贵府不低于法律法则规矩的最低期限;   (17)确保需要向基金投资者提供的各项文献或贵府在规矩时分发出,何况 保证投资者大约按照《基金合同》规矩的时分和方式,随时查阅到与基金相关的 公开贵府,并在支付合理成本的条件下得到相关贵府的复印件;   (18)组织并参预基金财产计帐小组,参与基金财产的督察、清理、估价、 变现和分派;   (19)靠近罢了、照章被烧毁或者被照章宣告歇业时,实时申诉中国证监会 并通知基金托管东谈主;   (20)因违犯《基金合同》导致基金财产的损失或毁伤基金份额持有东谈主正当 权益时,应当承担抵偿工作,其抵偿工作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21)监督基金托管东谈主按法律法则和《基金合同》规矩履行我方的义务,基                                      基金合同 金托管东谈主违犯《基金合同》变成基金财产损失机,基金经管东谈主应为基金份额持有 东谈主利益向基金托管东谈主追偿;   (22)当基金经管东谈主将其义务寄托第三方处理时,应当对第三方处理相关基 金事务的行动承担工作;   (23)以基金经管东谈主口头,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东谈主利益应用诉讼权益或实施其 他法律行动;   (24)基金经管东谈主在召募时间未能达到基金的备案条件,《基金合同》弗成 成效,基金经管东谈主承担全部召募用度,将已召募资金并加计银行同期活期入款利 息(税后)在基金召募期收尾后 30 日内退还基金认购东谈主;   (25)实践成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东谈主大会的决议;   (26)建立并保存基金份额持有东谈主名册;   (27)法律法则及中国证监会规矩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二、基金托管东谈主   (一) 基金托管东谈主简况   基金托管东谈主: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至二十六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谈 125 号国信金融大厦 19 楼   法定代表东谈主:张纳沙   成赶紧间:1994 年 6 月 30 日   组织容颜: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注册成本:东谈主民币 96.12 亿元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证监许可20131666 号   存续时间:无尽期   (二) 基金托管东谈主的权益与义务 但不限于:   (1)自《基金合同》成效之日起,照章律法则和《基金合同》的规矩安全                                   基金合同 督察基金财产;   (2)依《基金合同》约定获取基金托管费以及法律法则规矩或监管部门批 准的其他用度;   (3)监督基金经管东谈主对本基金的投资运作,如发现基金经管东谈主有违犯《基 金合同》及国度法律法则行动,对基金财产、其他当事东谈主的利益变成紧要损失的 情形,应申诉中国证监会,并选定必要措施保护基金投资者的利益;   (4)根据干系市集功令,为基金开设资金账户、证券账户等投资所需账户, 为基金办理证券/期货往来资金计帐;   (5)提议召开或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东谈主大会;   (6)在基金经管东谈主更换时,提名新的基金经管东谈主;   (7)法律法则及中国证监会规矩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权益。 但不限于:   (1)以教学信用、勤劳尽责的原则持有并安全督察基金财产;   (2)设立特意的基金托管部门,具有相宜要求的营业阵势,配备阔气的、 及格的老到基金托管业务的专职东谈主员,负责基金财产托职业宜;   (3)建立健全里面风险限度、监察与稽核、财务经管及东谈主事经管等轨制, 确保基金财产的安全,保证其托管的基金财产与基金托管东谈主自有财产以及不同的 基金财产相互独处;对所托管的不同的基金离别竖立账户,独处核算,分账经管, 保证不同基金之间在账户竖立、资金划拨、账册纪录等方面相互独处;   (4)除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偏激他相关规矩外,不得利用基金财 产为我方及任何第三东谈主谋取利益,不得寄托第三东谈主托管基金财产;   (5)督察由基金经管东谈主代表基金签订的与基金相关的紧要合同及相关凭证;   (6)按规矩开设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证券账户等投资所需账户,按照《基 金合同》的约定,根据基金经管东谈主的投资指示,实时办理计帐、交割事宜;   (7)保守基金交易私密,除《基金法》、《基金合同》偏激他相关规矩另有 规矩外,在基金信息公开线路前给予守密,不得向他东谈主泄露,但向监管机构、司 法机关等有权机关提供或因审计、法律等外部专科参谋人提供服务而向其提供的情 况除外;                                    基金合同   (8)复核、审查基金经管东谈主筹画的基金钞票净值、基金份额净值;   (9)办理与基金托管业务行为相关的信息线路事项;   (10)对基金财务管帐申诉、季度申诉、中期申诉和年度申诉出具办法,说 明基金经管东谈主在各障碍方面的运作是否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矩进行;要是 基金经管东谈主有未实践《基金合同》规矩的行动,还应当说明基金托管东谈主是否选定 了稳当的措施;   (11)保存基金托管业务行为的纪录、账册、报表和其他干系贵府不低于法 律法则规矩的最低期限;   (12)从基金经管东谈主或其寄托的登记机构处吸收并保存基金份额持有东谈主名册;   (13)按规矩制作干系账册并与基金经管东谈主查对;   (14)依据基金经管东谈主的指示或相关规矩向基金份额持有东谈主支付基金收益和 赎回对价的现款部分;   (15)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偏激他相关规矩,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东谈主 大会或配合基金经管东谈主、基金份额持有东谈主照章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东谈主大会;   (16)按照法律法则和《基金合同》的规矩监督基金经管东谈主的投资运作;   (17)参预基金财产计帐小组,参与基金财产的督察、清理、估价、变现和 分派;   (18)靠近罢了、照章被烧毁或者被照章宣告歇业时,实时申诉中国证监会, 并通知基金经管东谈主;   (19)因违犯《基金合同》导致基金财产损失机,应承担抵偿工作,其抵偿 工作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20)按规矩监督基金经管东谈主按法律法则和《基金合同》规矩履行我方的义 务,基金经管东谈主因违犯《基金合同》变成基金财产损失机,应为基金份额持有东谈主 利益向基金经管东谈主追偿;   (21)实践成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东谈主大会的决议;   (22)法律法则及中国证监会规矩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三、基金份额持有东谈主   基金投资者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行动即视为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                                   基金合同 基金投资者自依据《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本基金份额持有东谈主和《基 金合同》确当事东谈主,直至其不再持有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东谈主行为《基 金合同》当事东谈主并不以在《基金合同》上书面签章或署名为必要条件。   每份基金份额具有同等的正当权益。 包括但不限于:   (1)共享基金财产收益;   (2)参与分派计帐后的剩余基金财产;   (3)照章转让或者苦求赎回其持有的基金份额;   (4)按照规矩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东谈主大会或者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东谈主大会;   (5)出席或者请托代表出席基金份额持有东谈主大会,对基金份额持有东谈主大会 审议事项应用表决权;   (6)查阅或者复制公开线路的基金信息贵府;   (7)监督基金经管东谈主的投资运作;   (8)对基金经管东谈主、基金托管东谈主、基金服务机构毁伤其正当权益的行动依 法拿告状讼或仲裁;   (9)法律法则及中国证监会规矩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权益。 包括但不限于:   (1)讲求阅读并征服《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家具贵府纲要等信息 线路文献;   (2)了解所投资基金家具,了解自身风险承受才智,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 价值,自主作念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3)眷注基金信息线路,实时应用权益和履行义务;   (4)实时足额缴纳基金认购款项、应付申购对价及法律法则和《基金合同》 所规矩的用度;   (5)在其持有的基金份额范围内,承担基金亏本或者《基金合同》罢了的 有限工作;   (6)不从事任何有损基金偏激他《基金合同》当事东谈主正当权益的行为;                               基金合同 (7)实践成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东谈主大会的决议; (8)返还在基金往来过程中因任何原因获取的欠妥得利; (9)法律法则及中国证监会规矩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基金合同            第十部分   基金份额持有东谈主大会   基金份额持有东谈主大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东谈主组成,基金份额持有东谈主的正当授权代 表有权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东谈主出席会议并表决。基金份额持有东谈主办有的每一基金份 额领有对等的投票权。   本基金蚁集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东谈主不错凭所持有的蚁集基金份额出席或者 请托代表出席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东谈主大会并参与表决。在筹画参会份额和计票 时,蚁集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东谈主办有的享有表决权的基金份额数和表决票数为:在 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东谈主大会的权益登记日,蚁集基金持有本基金份额的总和乘以 该基金份额持有东谈主所持有的蚁集基金基金份额占蚁集基金总份额的比例,筹画结 果按照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到整数位。   蚁集基金的基金经管东谈主不应以蚁集基金的口头代表蚁集基金的合座基金份 额持有东谈主以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东谈主的身份应用表决权,但可接受蚁集基金的特 定基金份额持有东谈主的寄托以蚁集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东谈主代理东谈主的身份出席本基 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东谈主大会并参与表决。   蚁集基金的基金经管东谈主代表蚁集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东谈主提议召开或召集本 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东谈主大会的,须先撤职蚁集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召开蚁集基金的 基金份额持有东谈主大会,蚁集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东谈主大会决定提议召开或召集本基 金份额持有东谈主大会的,由蚁集基金的基金经管东谈主代表蚁集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东谈主 提议召开或召集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东谈主大会。   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东谈主大会不设立日常机构。   一、召开事由 法律法则、中国证监会或基金合同另有规矩的除外:   (1)罢了《基金合同》;   (2)更换基金经管东谈主;   (3)更换基金托管东谈主;   (4)颐养基金运作方式;   (5)养息基金经管东谈主、基金托管东谈主的答谢模范;                                    基金合同   (6)变更基金类别;   (7)本基金与其他基金的合并;   (8)变更基金投资主义、范围或策略;   (9)变更基金份额持有东谈主大会圭表;   (10)罢了基金上市,但因基金不再具备上市条件而被上海证券往来所罢了 上市的除外;   (11)基金经管东谈主或基金托管东谈主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东谈主大会;   (12)单独或估计持有本基金总份额 10%以上(含 10%)基金份额的基金 份额持有东谈主(以基金经管东谈主收到提议当日的基金份额筹画,下同)就并吞事项书 面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东谈主大会;   (13)对基金合同当事东谈主权益和义务产生紧要影响的其他事项;   (14)法律法则、《基金合同》或中国证监会规矩的其他应当召开基金份额 持有东谈主大会的事项。 益无本质性不利影响的前提下,以下情况可由基金经管东谈主和基金托管东谈主协商后修 改,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东谈主大会:   (1)法律法则要求增多的基金用度的收取;   (2)养息本基金的申购费率、调低赎回费率或变更收费方式;   (3)增多、减少或养息基金份额类别及界说;   (4)因相应的法律法则发生变动而应当对《基金合同》进行修改;   (5)对《基金合同》的修改对基金份额持有东谈主利益无本质性不利影响或修 改不波及《基金合同》当事东谈主权益义务关系发生紧要变化;   (6)基金经管东谈主、登记机构、基金销售机构养息相关基金申购、赎回、转 托管、基金往来、非往来过户等业务功令;   (7)本基金推出新业务或新服务;   (8)养息基金的申购赎回方式及申购对价、赎回对价组成;   (9)养息申购赎回清单的内容,养息基金份额净值、申购、赎回清单的计 算和公告时分或频率;   (10)按照法律法则和《基金合同》规矩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东谈主大会的其 他情形。                                     基金合同   二、会议召集东谈主及召集方式 金经管东谈主召集。 提议书面提议。基金经管东谈主应当自收到书面提议之日起 10 日内决定是否召集, 并书面示知基金托管东谈主。基金经管东谈主决定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书面决定之日起 由基金托管东谈主自行召集,并自出具书面决定之日起 60 日内召开并示知基金经管 东谈主,基金经管东谈主应当配合。 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东谈主大会,应当向基金经管东谈主提议书面提议。基金经管东谈主应当 自收到书面提议之日起 10 日内决定是否召集,并书面示知提议提议的基金份额 持有东谈主代表和基金托管东谈主。基金经管东谈主决定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书面决定之日起 金份额持有东谈主仍以为有必要召开的,应当向基金托管东谈主提议书面提议。基金托管 东谈主应当自收到书面提议之日起 10 日内决定是否召集,并书面示知提议提议的基 金份额持有东谈主代表和基金经管东谈主;基金托管东谈主决定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书面决定 之日起 60 日内召开并示知基金经管东谈主,基金经管东谈主应当配合。 开基金份额持有东谈主大会,而基金经管东谈主、基金托管东谈主皆不召集的,单独或估计代 表基金份额 10%以上(含 10%)的基金份额持有东谈主有权自行召集,并至少提前 基金经管东谈主、基金托管东谈主应当配合,不得阻隔、干预。 益登记日。                                   基金合同   三、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东谈主大会的通知时分、通知内容、通知方式 告。基金份额持有东谈主大认知知应至少载明以下内容:   (1)会议召开的时分、地点和会议容颜;   (2)会议拟审议的事项、议事圭表和表决方式;   (3)有权出席基金份额持有东谈主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东谈主的权益登记日;   (4)授权寄托诠释的内容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代理东谈主身份、代理权限和代 理有用期限等)、投递时分和地点;   (5)会务常设权衡东谈主姓名及权衡电话;   (6)出席会议者必须准备的文献和必须履行的手续;   (7)召集东谈主需要通知的其他事项。 中说明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东谈主大会所选定的具体通信方式、寄托的公证机关偏激联 系方式和权衡东谈主、表决办法寄交的截止时分和收取方式。 决办法的计票进行监督;如召集东谈主为基金托管东谈主,则应另行书面通知基金经管东谈主 到指定地点对表决办法的计票进行监督;如召集东谈主为基金份额持有东谈主,则应另行 书面通知基金经管东谈主和基金托管东谈主到指定地点对表决办法的计票进行监督。基金 经管东谈主或基金托管东谈主拒不派代表对表决办法的计票进行监督的,不影响表决办法 的计票遵守。   四、基金份额持有东谈主出席会议的方式   基金份额持有东谈主大会可通过现场开会、通信开会或法律法则、中国证监会允 许的其他方式召开,会议的召开方式由会议召集东谈主确定。 代表出席,现场开会时基金经管东谈主和基金托管东谈主的授权代表应当列席基金份额持 有东谈主大会,基金经管东谈主或基金托管东谈主不派代表列席的,不影响表决遵守。现场开 会同期相宜以下条件时,不错进行基金份额持有东谈主大会议程:   (1)躬行出席会议者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受托出席会议者出具的寄托东谈主                                   基金合同 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及寄托东谈主的代理投票授权寄托诠释相宜法律法则、《基金合 同》和会议通知的规矩,何况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与基金经管东谈主办有的登记贵府 相符;   (2)经查对,汇总到会者出示的在权益登记日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线路, 有用的基金份额不少于本基金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含二分之 一)。若到会者在权益登记日代表的有用的基金份额少于本基金在权益登记日基 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召集东谈主不错在原公告的基金份额持有东谈主大会召开时分的 3 个月以后、6 个月以内,就原定审议事项再行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东谈主大会。再行召 集的基金份额持有东谈主大会到会者在权益登记日代表的有用的基金份额应不少于 本基金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三分之一(含三分之一)。 容颜或大会公告载明的其他方式在表决截止日往时投递至召集东谈主指定的地址或 系统。通信开会应以书面方式或大会公告载明的其他方式进行表决。   在同期相宜以下条件时,通信开会的方式视为有用:   (1)会议召集东谈主按《基金合同》约定公布会议通知后,在 2 个工作日内连 续公布干系辅导性公告;   (2)召集东谈主按基金合同约定通知基金托管东谈主(要是基金托管东谈主为召集东谈主, 则为基金经管东谈主)到指定地点对表决办法的计票进行监督。会议召集东谈主在基金托 管东谈主(要是基金托管东谈主为召集东谈主,则为基金经管东谈主)和公证机关的监督下按照会 议通知规矩的方式收取基金份额持有东谈主的表决办法;基金托管东谈主或基金经管东谈主经 通知不参预收取表决办法的,不影响表决遵守;   (3)本东谈主平直出具表决办法或授权他东谈主代表出具表决办法的,基金份额持 有东谈主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不小于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含二分之 一);若本东谈主平直出具表决办法或授权他东谈主代表出具表决办法基金份额持有东谈主所 持有的基金份额小于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召集东谈主不错在原公告 的基金份额持有东谈主大会召开时分的 3 个月以后、6 个月以内,就原定审议事项重 新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东谈主大会。再行召集的基金份额持有东谈主大会应当有代表三分之 一以上(含三分之一)基金份额的持有东谈主平直出具表决办法或授权他东谈主代表出具 表决办法;                                   基金合同   (4)上述第(3)项中平直出具表决办法的基金份额持有东谈主或受托代表他东谈主 出具表决办法的代理东谈主,同期提交的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受托出具表决办法的 代理东谈主出具的寄托东谈主办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及寄托东谈主的代理投票授权寄托诠释符 正当律法则、《基金合同》和会议通知的规矩,并与基金登记机构纪录相符。 额持有东谈主大会可通过网罗、电话或其他方式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东谈主也不错采纳网 络、电话等其他非现场方式或者以非现场方式与现场方式伙同的方式进行表决, 会议圭表比照现场开会和通信开会的圭表进行;或者采纳网罗、电话等其他非书 面方式授权他东谈主代为出席会议并表决。   五、议事内容与圭表   议事内容为关系基金份额持有东谈主利益的紧要事项,如《基金合同》的紧要修 改、决定罢了《基金合同》、更换基金经管东谈主、更换基金托管东谈主、与其他基金合 并、法律法则及《基金合同》规矩的其他事项以及会议召集东谈主以为需提交基金份 额持有东谈主大会商榷的其他事项。   基金份额持有东谈主大会的召集东谈主发出召蚁合议的通知后,对原有提案的修改应 当在基金份额持有东谈主大会召开前实时公告。   基金份额持有东谈主大会不得对未事前公告的议事内容进行表决。   (1)现场开会   在现场开会的方式下,率先由大会主办东谈主按照下列第七条文矩圭表确定和公 布监票东谈主,然后由大会主办东谈主宣读提案,做生意榷后进行表决,并形成大会决议。 大会主办东谈主为基金经管东谈主授权出席会议的代表,在基金经管东谈主授权代表未能主办 大会的情况下,由基金托管东谈主授权其出席会议的代表主办;要是基金经管东谈主授权 代表和基金托管东谈主授权代表均未能主办大会,则由出席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东谈主和 代理东谈主所持表决权的 50%以上(含 50%)选举产生别称基金份额持有东谈主行为该 次基金份额持有东谈主大会的主办东谈主。基金经管东谈主和基金托管东谈主拒不出席或主办基金 份额持有东谈主大会,不影响基金份额持有东谈主大会作出的决议的遵守。                                  基金合同   会议召集东谈主应当制作出席会议东谈主员的签名册。签名册载明参预会议东谈主员姓名 (或单元称呼)、身份诠释文献号码、持有或代表有表决权的基金份额、寄托东谈主 姓名(或单元称呼)和权衡方式等事项。   (2)通信开会   在通信开会的情况下,率先由召集东谈主至少提前 30 日公布提案,在所通知的 表决截止日历后 2 个工作日内在公证机关监督下由召集东谈主统计全部有用表决,在 公证机关监督下形成决议。   六、表决   基金份额持有东谈主所持每份基金份额有一票表决权。   基金份额持有东谈主大会决议分为一般决议和至极决议: 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含二分之一)通过方为有用;除下列第 2 项所规矩的须以 至极决议通过事项之外的其他事项均以一般决议的方式通过。 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通过方可作念出。除法律法则、监管机构另 有规矩或《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颐养基金运作方式、更换基金经管东谈主或者基 金托管东谈主、罢了《基金合同》、本基金与其他基金合并以至极决议通过方为有用。   基金份额持有东谈主大会选定记名方式进行投票表决。   选定通信方式进行表决时,除非在计票时有充分的相背笔据诠释,不然提交 相宜会议通知中规矩的证据投资者身份文献的表决视为有用出席的投资者,口头 相宜会议通知规矩的表决办法视为有用表决,表决办法隐隐不清或相互矛盾的视 为弃权表决,但应当计入出具表决办法的基金份额持有东谈主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总和。   基金份额持有东谈主大会的各项提案或并吞项提案内比肩的各项议题应当分开 审议、逐项表决。   七、计票   (1)如大会由基金经管东谈主或基金托管东谈主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东谈主大会的主办                                 基金合同 东谈主应当在会议启动后文书在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东谈主和代理东谈主中选举两名基 金份额持有东谈主代表与大会召集东谈主授权的别称监督员共同担任监票东谈主;如大会由基 金份额持有东谈主自行召集或大会诚然由基金经管东谈主或基金托管东谈主召集,然则基金管 理东谈主或基金托管东谈主未出席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东谈主大会的主办东谈主应当在会议启动 后文书在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东谈主中选举三名基金份额持有东谈主代表担任监票 东谈主。基金经管东谈主或基金托管东谈主不出席大会的,不影响计票的遵守。   (2)监票东谈主应当在基金份额持有东谈主表决后立即进行盘点并由大会主办东谈主当 场公布计票结果。   (3)要是会议主办东谈主或基金份额持有东谈主或代理东谈主对于提交的表决结果有怀 疑,不错在文书表决结果后立即对所投票数要求进行再行盘点。监票东谈主应当进行 再行盘点,再行盘点以一次为限。再行盘点后,大会主办东谈主应当就地公布再行清 点结果。   (4)计票过程应由公证机关给予公证,基金经管东谈主或基金托管东谈主拒不出席 大会的,不影响计票的遵守。   在通信开会的情况下,计票方式为:由大会召集东谈主授权的两名监督员在基金 托管东谈主授权代表(若由基金托管东谈主召集,则为基金经管东谈主授权代表)的监督下进 行计票,并由公证机关对其计票过程给予公证。基金经管东谈主或基金托管东谈主拒派代 表对表决办法的计票进行监督的,不影响计票和表决结果。   八、成效与公告   基金份额持有东谈主大会的决议自表决通过之日起成效,召集东谈主应当自通过之日 起 5 日内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基金份额持有东谈主大会决议依照《信息线路办法》的相关规矩在规矩媒介上公 告。要是采纳通信方式进行表决,在公告基金份额持有东谈主大会决议时,必须将公 文凭全文、公证机构、公证员姓名等一同公告。   基金经管东谈主、基金托管东谈主和基金份额持有东谈主应当实践成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东谈主 大会的决议。成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东谈主大会决议对合座基金份额持有东谈主、基金经管 东谈主、基金托管东谈主均有不断力。                                基金合同   九、本部分对于基金份额持有东谈主大会召开事由、召开条件、议事圭表、表决 条件等规矩,但凡平直援用法律法则或监管功令的部分,如将来法律法则或监管 功令修改导致干系内容被取消或变更的,基金经管东谈主经与基金托管东谈主协商一致并 提前公告后,可平直对本部安分容进行修改和养息,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东谈主大 会审议。                                    基金合同  第十一部分   基金经管东谈主、基金托管东谈主的更换条件和圭表   一、基金经管东谈主和基金托管东谈主职责罢了的情形   (一) 基金经管东谈主职责罢了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基金经管东谈主职责罢了:   (二) 基金托管东谈主职责罢了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基金托管东谈主职责罢了:   二、基金经管东谈主和基金托管东谈主的更换圭表   (一) 基金经管东谈主的更换圭表 的基金经管东谈主形成决议,该决议需经参预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东谈主所持表决权的三 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表决通过,决议自表决通过之日起成效; 金经管东谈主; 持有东谈主大会决议成效后依照《信息线路办法》的相关规矩在规矩媒介公告;                                   基金合同 料,实时向临时基金经管东谈主或新任基金经管东谈主办理基金经管业务的打发手续,临 时基金经管东谈主或新任基金经管东谈主应实时吸收。临时基金经管东谈主或新任基金经管东谈主 应与基金托管东谈主查对基金钞票总值和净值; 所对基金财产进行审计,并将审计结果给予公告,同期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审计 用度在基金财产中列支; 应按其要求替换或删除基金称呼中与原基金经管东谈主相关的称呼字样。   (二) 基金托管东谈主的更换圭表 的基金托管东谈主形成决议,该决议需经参预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东谈主所持表决权的三 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表决通过,决议自表决通过之日起成效; 金托管东谈主; 持有东谈主大会决议成效后依照《信息线路办法》的相关规矩在规矩媒介公告; 贵府,实时办理基金财产和基金托管业务的打发手续,新任基金托管东谈主或者临时 基金托管东谈主应当实时吸收。新任基金托管东谈主或者临时基金托管东谈主与基金经管东谈主核 对基金钞票总值和净值; 所对基金财产进行审计,并将审计结果给予公告,同期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审计 用度在基金财产中列支。   (三)基金经管东谈主与基金托管东谈主同期更换的条件和圭表 总份额 10%以上(含 10%)的基金份额持有东谈主提名新的基金经管东谈主和基金托管                                基金合同 东谈主; 管东谈主的基金份额持有东谈主大会决议成效后依照《信息线路办法》的相关规矩在规矩 媒介上联合公告。   三、新任或临时基金经管东谈主吸收基金经管业务或新任或临时基金托管东谈主吸收 基金财产和基金托管业务前,原基金经管东谈主或原基金托管东谈主应依据法律法则和基 金合同的规矩陆续履行干系职责,并保证分歧基金份额持有东谈主的利益变成毁伤。 原基金经管东谈主或原基金托管东谈主在陆续履行干系职责时间,仍有权按照本基金合同 的规矩收取基金经管费或基金托管费。   四、本部分对于基金经管东谈主、基金托管东谈主更换条件和圭表的约定,但凡平直 援用法律法则或监管功令的部分,如法律法则或监管功令修改导致干系内容被取 消或变更的,基金经管东谈主与基金托管东谈主协商一致并提前公告后,可平直对相应内 容进行修改和养息,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东谈主大会审议。                                   基金合同           第十二部分        基金的托管   基金托管东谈主和基金经管东谈主按照《基金法》、                     《基金合同》偏激他相关规矩坚毅 托管条约。   坚毅托管条约的目的是明确基金托管东谈主与基金经管东谈主之间在基金财产的保 管、投资运作、净值筹画、收益分派、信息线路及相互监督等干系事宜中的权益 义务及职责,确保基金财产的安全,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东谈主的正当权益。                                    基金合同           第十三部分   基金份额的登记   一、基金份额的登记业务   本基金的登记业务是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工作公司对于往来所往来型 盛开式证券投资基金登记结算业求实施详情》界说的基金份额的登记、存管、结 算及干系业务。基金经管东谈主应与登记机构签订寄托代理条约,以明确两边的权益 和义务,保护投资者和基金份额持有东谈主的正当权益。   二、基金登记业务办理机构   本基金的登记业务由基金经管东谈主或基金经管东谈主寄托的其他相宜条件的机构 办理,但基金经管东谈主照章应当承担的工作不因寄托而免除。基金经管东谈主寄托其他 机构办理本基金登记业务的,应与代理东谈主签订寄托代理条约,以明确基金经管东谈主 和代理机构在投资者基金/A 股账户经管、基金份额登记、计帐及基金往来证据、 披发红利、建立并督察基金份额持有东谈主名册等事宜中的权益和义务,保护基金份 额持有东谈主的正当权益。本基金份额的登记业务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工作公司 负责办理。   三、基金登记机构的权益   基金登记机构享有以下权益: 关规矩于启动实施前在规矩媒介上公告;   四、基金登记机构的义务   基金登记机构承担以下义务:                                    基金合同 务; 细等数据备份至中国证监会认定的机构。其保存期限自基金账户销户之日起不得 少于 20 年; 务对投资者或基金带来的损失,须承担相应的抵偿工作,但司法强制检察情形及 法律法则及中国证监会规矩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除外; 其他必要的服务;                                   基金合同              第十四部分        基金的投资   一、投资主义   精粹追踪标的指数,追求追踪偏离度和追踪短处最小化。   二、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雅致流动性的金融器具,包括标的指数成份股(含 存托凭证)偏激备选成份股(含存托凭证)、其他股票(包括港股通标的股票、 创业板偏激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或注册上市的股票、存托凭证)、股指期货、债 券(包括国债、央行单子、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公开采行的次级债、方位 政府债券、中期单子、可颐养债券(含分离往来可转债)、可交换债、短期融资 券、超短期融资券等)、钞票援救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入款(包括条约入款、 依期入款偏激他银行入款)、同行存单、货币市集器具以及法律法则或中国证监 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器具(但须相宜中国证监会干系规矩)。   本基金将根据法律法则的规矩参与融资及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   如法律法则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经管东谈主在履行稳当 圭表后,不错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偏激备选成份股的比例不低 于基金钞票净值的 90%,且不低于非现款基金钞票的 80%。股指期货偏激他金 融器具的投资比例依照法律法则或监管机构的规矩实践。   要是法律法则对该比例要求有变更的,以变更后的比例为准,本基金的投资 比例会作念相应养息。   三、投资策略   本基金主要选定完全复制策略和稳当的替代性策略收尾对标的指数的精粹 追踪。本基金通过内地与香港股票市集往来互联互通机制投资于香港股票市集。   本基金主要选定完全复制法,即按照标的指数成份股偏激权重构建基金的股 票投资组合,并根据标的指数成份股偏激权重的变动对股票投资组合进行相应地                                 基金合同 养息。   对于出现市集流动性不及、因法律法则原因个别成份股被收尾投资等情况, 导致本基金无法获取阔气数目的股票时,基金经管东谈主将通过投资成份股、非成份 股进行替代。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当标的指数成份股发生彰着负面事件靠近退市,且指数 编制机构暂未作出养息的,基金经管东谈主应当按照基金份额持有东谈主利益优先的原则, 履行里面决策圭表后实时对干系成份股进行养息。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将根据风险经管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目的,主要采用 流动性好、往来活跃的股指期货合约,以裁减股票仓位养息的往来成本,提高投 资成果,从而更好地追踪标的指数,收尾投资主义。   本基金进行债券投资的目的是在保证基金钞票流动性的基础上,使基金钞票 得到愈加合理有用的利用,从而提高投资组合收益。   (1)本基金将以市集利率趋势研判为主,基于对宏不雅经济环境的深切研究 和基金翌日现款流的分析,在保证流动性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活泼运用主义久 期策略、收益率弧线策略、相对价值策略、骑乘策略和利差套利策略等对高流动 性、低风险的债券品种进行主动投资。   (2)可颐养债券/可交换债券兼具权益类证券与固定收益类证券的特性,具 有抵挡下行风险、共享股票价钱高潮收益的特色。本基金主要从公司基本面分析、 表面订价分析、债券刊行条件、投资导向的变化等方面空洞评估可颐养债券/可 交换债券投资价值,及第具有较高价值的可颐养债券/可交换债券进行投资。本 基金将详细对可颐养债券/可交换债券对应的基础股票进行分析与研究,对那些 有着较好盈利才智或成长出路的上市公司的可颐养债券/可交换债券进行要点选 择。   本基金投资钞票援救证券将空洞运用久期经管、收益率弧线、个券采用和把 捏市集往来契机等积极策略,在严格征服法律法则和基金合同基础上,通过信用                                   基金合同 研究和流动性经管,采用经风险养息后相对价值较高的品种进行投资,以期获取 恒久踏实收益。   本基金在参与融资、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时将根据风险经管的原则,在法律 法则允许的范围和比例内、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本着严慎原则,参与融资和转融 通证券出借业务。   参与融资业务时,本基金将力求利用融资的杠杆作用,裁减因申购变成基金 仓位较低带来的追踪短处,达到有用追踪标的指数的目的。   为了更好地收尾投资主义,在加强风险驻守并征服审慎原则的前提下,本基 金可根据投资经管需要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本基金将在分析市集情况、投 资者类型与结构、基金历史申购赎回情况、出借证券流动性格况等身分的基础上, 合理确定出借证券的范围、期限和比例。   本基金在空洞计划预期收益、风险、流动性等身分的基础上,根据审慎原则 合理参与存托凭证的投资,以更好地追踪标的指数,追求追踪偏离度和追踪短处 的最小化。   在平方市集情况下,本基金的日均追踪偏离度的完全值争取不特出 0.35%, 年追踪短处争取不特出 4%。 如因标的指数编制功令养息等其他原因,导致基金 追踪偏离度和追踪短处特出上述范围,基金经管东谈主应选定合理措施,幸免追踪偏 离度和追踪短处的进一步扩大。   翌日,跟着证券市集投资器具的发展和丰富,本基金可在履行稳当圭表后相 应养息和更新干系投资策略,并在招募说明书更新中公告。   四、投资收尾   (一)组合收尾   基金的投资组合应恪守以下收尾: 的 90%,且不低于非现款基金钞票的 80%;                                      基金合同 金钞票净值的 10%; 该钞票援救证券鸿沟的 10%; 券,不得特出其各种钞票援救证券估计鸿沟的 10%; 金持有钞票援救证券时间,要是其信用等级下落、不再相宜投资模范,应在评级 申诉发布之日起 3 个月内给予全部卖出; 产,本基金所申报的股票数目不特出拟刊行股票公司本次刊行股票的总量; 股指期货合约价值,不得特出基金钞票净值的 10%;在职何往来日日终,持有的 买入期货合约价值与有价证券市值之和,不得特出基金钞票净值的 100%,其中, 有价证券指股票、债券(不含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钞票援救证券、 买入返售金融钞票(不含质押式回购)等;在职何往来日日终,持有的卖出期货 合约价值不得特出基金持有的股票总市值的 20%;在职何往来日内往来(不包括 平仓)的股指期货合约的成交金额不得特出上一往来日基金钞票净值的 20%;每 个往来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往来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往来 保证金一倍的现款,其中现款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和应收申购款等; 本基金所持有的股票市值和买入、卖出股指期货合约价值估计(轧差筹画)应当 相宜基金合同对于股票投资比例的相关约定; 本基金持有的融资买入股票与其他有价证券市值之和,不得特出基金钞票净值的 过基金钞票净值的 30%,出借期限在 10 个往来日以上的出借证券应纳入《流动 性风险经管规矩》所述流动性受限证券的范围;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的单只                                     基金合同 证券不得特出基金持有该证券总量的 30%;最近 6 个月内日均基金钞票净值不得 低于 2 亿元;证券出借的平均剩余期限不得特出 30 天,平均剩余期限按照市值 加权平均筹画; 身分甚至基金不相宜该比例收尾的,基金经管东谈主不得主动新增流动性受限钞票的 投资; 开展逆回购往来的,可接受质押品的天资要求应当与本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 保持一致; 上市往来的股票合并筹画,法律法则或监管部门另有要求的除外;   除 6、11、12、13 项外,因证券或期货市集波动、证券刊行东谈主合并、基金规 模变动、标的指数成份股养息、标的指数成份股流动性收尾等基金经管东谈主之外的 身分甚至基金投资比例不相宜上述规矩投资比例的,基金经管东谈主应当在 10 个交 易日内进行养息,但中国证监会规矩的突出情形除外。因证券市集波动、上市公 司合并、基金鸿沟变动等基金经管东谈主之外的身分甚至基金投资不相宜上述第 11 项的,基金经管东谈主不得新增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法律法则或监管部门另有规矩 时,从其规矩。   基金经管东谈主应当自基金合同成效之日起 6 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 合基金合同的相关约定。在上述时间内,本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策略应当相宜 基金合同的约定。基金托管东谈主对基金的投资的监督与检察自本基金合同成效之日 起启动。法律法则或监管部门另有规矩的,从其规矩。   法律法则或监管部门取消或变更上述收尾,如适用于本基金,基金经管东谈主在 履行稳当圭表后,则本基金投资不再受干系收尾或以变更后的规矩为准。   (二)阻隔行动   为珍贵基金份额持有东谈主的正当权益,基金财产不得用于下列投资或者行为:                                   基金合同   法律法则或监管部门取消或养息上述规矩,如适用于本基金,基金经管东谈主在 履行稳当圭表后,则本基金投资不再受干系收尾或以变更后的规矩为准。   (三)关联往来   基金经管东谈主运用基金财产买卖基金经管东谈主、基金托管东谈主偏激控股鞭策、推行 限度东谈主或者与其有紧要横暴关系的公司刊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或 者从事其他紧要关联往来的,应当相宜基金的投资主义和投资策略,恪守基金份 额持有东谈主利益优先原则,驻守利益冲破,建立健全里面审批机制和评估机制,按 照市集公谈合理价钱实践。干系往来必须事前得到基金托管东谈主的同意,并按法律 法则给予线路。紧要关联往来应提交基金经管东谈主董事会审议,并经过三分之二以 上的独处董事通过。基金经管东谈主董事会应至少每半年对关联往来事项进行审查。   法律法则或监管部门取消或养息上述规矩,如适用于本基金,基金经管东谈主在 履行稳当圭表后,则本基金投资不再受干系收尾或以变更后的规矩为准。   五、功绩比拟基准   本基金功绩比拟基准:恒指港股通指数收益率(经汇率养息)。   本基金的投资主义为精粹追踪标的指数,追求追踪偏离度和追踪短处最小化。   因此,本基金功绩比拟基准能较为客不雅的权衡本基金的投资绩效。   翌日若出现标的指数不相宜要求(因成份股价钱波动等指数编制方法变动之 外的身分甚至标的指数不相宜要求及法律法则、监管机构另有规矩的除外)、指 数编制机构退出等情形,基金经管东谈主应当自该情形发生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向中 国证监会申诉并提议惩办决策,如颐养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罢了基 金合同等,并在 6 个月内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东谈主大会进行表决,基金份额持有东谈主大 会未告捷召开或就上述事项表决未通过的,基金合同罢了。                                   基金合同   六、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集基金、债券型基 金和夹杂型基金。本基金主要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备选成份股,具有与标的 指数相通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可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将靠近汇率风险和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 投资标的、市集轨制以及往来功令等各别带来的独有风险。   七、基金经管东谈主代表基金应用鞭策或债权东谈主权益的处理原则及方法 护基金份额持有东谈主的利益; 东谈主牟取任何欠妥利益。                                   基金合同              第十五部分        基金的财产   一、基金钞票总值   基金钞票总值是指基金领有的各种有价证券、银行入款本息和基金应收款项 偏激他钞票的价值总和。   二、基金钞票净值   基金钞票净值是指基金钞票总值减去基金欠债后的价值。   三、基金财产的账户   基金托管东谈主根据干系法律法则、表随心文献为本基金开立资金账户、证券账 户以及投资所需的其他专用账户。开立的基金专用账户与基金经管东谈主、基金托管 东谈主、基金销售机构和基金登记机构自有的财产账户以偏激他基金财产账户相独处。   四、基金财产的督察和贬责   本基金财产独处于基金经管东谈主、基金托管东谈主和基金销售机构的财产,并由基 金托管东谈主督察。基金经管东谈主、基金托管东谈主、基金登记机构和基金销售机构以其自 有的财产承担其自身的法律工作,其债权东谈主不得对本基金财产应用请求冻结、扣 押或其他权益。除照章律法则和《基金合同》的规矩贬责外,基金财产不得被处 分。   基金经管东谈主、基金托管东谈主因照章罢了、被照章烧毁或者被照章宣告歇业等原 因进行计帐的,基金财产不属于其计帐财产。基金经管东谈摆布理运作基金财产所产 生的债权,不得与其固有钞票产生的债务相互抵销;基金经管东谈摆布理运作不同基 金的基金财产所产生的债权债务不得相互抵销。非因基金财产自己承担的债务, 不得对基金财产强制实践。                                基金合同            第十六部分   基金钞票估值   一、估值日   本基金的估值日为本基金干系的证券往来阵势的往来日以及国度法律法则 规矩需要对外皮露基金净值的非往来日。   二、估值对象   基金所领有的股票、存托凭证、债券、股指期货合约、银行入款本息、应收 款项、钞票援救证券、其它投资等钞票及欠债。   三、估值原则   基金经管东谈主在确定干系金融钞票和金融欠债的公允价值时,应相宜《企业会 计准则》、监管部门相关规矩。   (一)对存在活跃市集且大约获取疏浚钞票或欠债报价的投资品种,在估值 日有报价的,除管帐准则规矩的例外情况外,应将该报价不加养息地应用于该资 产或欠债的公允价值计量。估值日无报价且最近往来日后未发生影响公允价值计 量的紧要事件的,应采纳最近往来日的报价确定公允价值。有充足笔据标明估值 日或最近往来日的报价弗成真确反应公允价值的,轻视报价进行养息,确定公允 价值。   与上述投资品种疏浚,但具有不同特征的,应以疏浚钞票或欠债的公允价值 为基础,并在估值技巧中计划不同特征身分的影响。特征是指对钞票出售或使用 的收尾等,要是该收尾是针对钞票持有者的,那么在估值技巧中不应将该收尾作 为特征计划。此外,基金经管东谈主不应试虑因其大皆持有干系钞票或欠债所产生的 溢价或折价。   (二)对不存在活跃市集的投资品种,网上配资应采纳在当前情况下适用何况有阔气 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援救的估值技巧确定公允价值。采纳估值技巧确定公允价 值时,应优先使用可不雅察输入值,只好在无法取得干系钞票或欠债可不雅察输入值 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不错使用不可不雅察输入值。   (三)如经济环境发生紧要变化或证券刊行东谈主发生影响证券价钱的紧要事件,                                   基金合同 使潜在估值养息对前一估值日的基金钞票净值的影响在 0.25%以上的,轻视估值 进行养息并确定公允价值。   四、估值方法 市价(收盘价)估值;估值日无往来的,且最近往来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紧要变 化且证券刊行机构未发生影响证券价钱的紧要事件的,以最近往来日的市价(收 盘价)估值;如最近往来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紧要变化或证券刊行机构发生影响 证券价钱的紧要事件的,可参考雷同投资品种的现行市价及紧要变化身分,养息 最近往来市价,确定公允价钱。   (1)送股、转增股、配股和公开增发的新股,按估值日在证券往来所挂牌 的并吞股票的估值方法估值;该日无往来的,以最近一日的市价(收盘价)估值;   (2)初度公开采行未上市的股票,采纳估值技巧确定公允价值;   (3)在刊行时明确一依期限限售期的股票,包括但不限于非公开采行股票、 初度公开采行股票时公司鞭策公开采售股份、通过大批往来取得的带限售期的股 票等,不包括停牌、新刊行未上市、回购往来中的质押券等运动受限股票,按监 管机构或行业协会相关规矩确定公允价值。 服务机构提供的相应品种当日的估值全价进行估值。 务机构提供的相应品种当日的独一估值全价或保举估值全价进行估值。   对于含投资者回售权的固定收益品种,应用回售权的,在回售登记日至推行 收款日历间及第第三方估值基准服务机构提供的相应品种的独一估值全价或推 荐估值全价进行估值,同期充分计划刊行东谈主的信用风险变化对公允价值的影响。 回售登记期截止日(含当日)后未应用回售权的,按照长待偿期所对应的价钱进 行估值。 转股权的债券,实行全价往来的债券及第估值日收盘价行为估值全价;实行净价                                   基金合同 往来的债券,及第估值日收盘价并加计每百元税前应计利息行为估值全价。 前情况下适用何况有阔气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援救的估值技巧确定其公允价 值。 用估值技巧确定其公允价值进行估值。如成本大约近似体现公允价值,基金经管 东谈主应络续评估上述作念法的稳当性,并在情况发生蜕变时作念出稳当养息。 认利息收入。 无结算价的,且最近往来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紧要变化的,采纳最近往来日结算 价估值。国度有最新规矩的,按其规矩进行估值。 值。 的汇率为基准:当日中国东谈主民银行公布的东谈主民币与港币的中间价。 及的境酬酢易阵势所在地的法律法则规矩应缴纳的各项税金,本基金将按权责发 生制原则进行估值;对于因税收规矩养息或其他原因导致基金推行交征税金与估 算的应交税金有各别的,基金将在干系税金养息日或推行支付日进行相应的估值 养息。 会的干系规矩进行估值。 金经管东谈主可根据具体情况与基金托管东谈主约定后,按最能反应公允价值的价钱估值。 按国度最新规矩估值。   如基金经管东谈主或基金托管东谈主发现基金估值违犯基金合同订明的估值方法、程                                      基金合同 序及干系法律法则的规矩或者未能充分珍贵基金份额持有东谈主利益时,应立即通知 对方,共同查明原因,两边协商惩办。   根据相关法律法则,基金钞票净值筹画和基金管帐核算的义务由基金经管东谈主 承担。本基金的基金管帐工作方由基金经管东谈主担任,因此,就与本基金相关的会 计问题,如经干系各方在对等基础上充分商榷后,仍无法达成一致的办法,按照 基金经管东谈主对基金净值信息的筹画结果对外给予公布。   五、估值圭表 数目筹画,精准到 0.0001 元,一丝点后第 5 位四舍五入。基金经管东谈主不错设立 大额赎回情形下的净值精度济急养息机制。国度另有规矩的,从其规矩。 规或本基金合同的规矩暂停估值时除外。基金经管东谈主每个筹画日对基金钞票估值 后,将基金钞票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结果发送基金托管东谈主,经基金托管东谈主复核无 误后,由基金经管东谈主按规矩对外公布。   六、估值伪善的处理   基金经管东谈主和基金托管东谈主将选定必要、稳当、合理的措施确保基金钞票估值 的准确性、实时性。当基金份额净值一丝点后 4 位以内(含第 4 位)发生估值错 误时,视为基金份额净值伪善。   本基金合同确当事东谈主应按照以下约定处理: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要是由于基金经管东谈主或基金托管东谈主、或登记机构、或销 售机构、或投资东谈主自身的舛讹变成估值伪善,导致其他当事东谈主遇到损失的,舛讹 的工作东谈主应当对由于该估值伪善遇到损不当事东谈主(“受损方”)的平直损失按下述 “估值伪善处理原则”给予抵偿,承担抵偿工作。   上述估值伪善的主要类型包括但不限于:贵府申报差错、数据传输差错、数 据筹画差错、系统故障差错、下达指示差错等。                                  基金合同   (1)估值伪善已发生,但尚未给当事东谈主变成损失机,估值伪善工作方应及 时相助各方,实时进行更正,因更正估值伪善发生的用度由估值伪善工作方承担; 由于估值伪善工作方未实时更正已产生的估值伪善,给当事东谈主变成损失的,由估 值伪善工作方对平直损失承担抵偿工作;若估值伪善工作方还是积极相助,何况 有协助义务确当事东谈主有阔气的时分进行更正而未更正,则其应当承担相应抵偿责 任。估值伪善工作方轻视更正的情况向相关当事东谈主进行证据,确保估值伪善已得 到更正;   (2)估值伪善的工作方对相关当事东谈主的平直损失负责,分歧转折损失负责, 何况仅对估值伪善的相关平直当事东谈主负责,分歧第三方负责;   (3)因估值伪善而获取欠妥得利确当事东谈主负有实时返还欠妥得利的义务。 但估值伪善工作方仍轻视估值伪善负责。要是由于获取欠妥得利确当事东谈主不返还 或不全部返还欠妥得利变成其他当事东谈主的利益损失(“受损方”),则估值伪善工作 方应抵偿受损方的损失,并在其支付的抵偿金额的范围内对获取欠妥得利确当事 东谈主享有要求托福欠妥得利的权益;要是获取欠妥得利确当事东谈主还是将此部分欠妥 得利返还给受损方,则受损方应当将其还是获取的抵偿额加上还是获取的欠妥得 利返还的总和特出其推行损失的差额部分支付给估值伪善工作方;   (4)估值伪善养息采纳尽量收复至假定未发生估值伪善的正确情形的方式。   估值伪善被发现后,相关确当事东谈主应当实时进行处理,处理的圭表如下:   (1)查明估值伪善发生的原因,列明所有这个词确当事东谈主,并根据估值伪善发生 的原因确定估值伪善的工作方;   (2)根据估值伪善处理原则或当事东谈主协商的方法对因估值伪善变成的损失 进行评估;   (3)根据估值伪善处理原则或当事东谈主协商的方法由估值伪善的工作方进行 更正和抵偿损失;   (4)根据估值伪善处理的方法,需要修改基金登记机构往来数据的,由基 金登记机构进行更正,并就估值伪善的更正向相关当事东谈主进行证据。   (1)基金份额净值筹画出现伪善时,基金经管东谈主应当立即给予纠正,通报                                   基金合同 基金托管东谈主,并选定合理的措施驻守损失进一步扩大;   (2)伪善偏差达到基金份额净值的 0.25%时,基金经管东谈主应当通报基金托 管东谈主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伪善偏差达到基金份额净值的 0.5%时,基金经管东谈主 应当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3)前述内容如法律法则或监管机构另有规矩的,从其规矩处理。要是行 业另有通行作念法,基金经管东谈主和基金托管东谈主应本着对等和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东谈主利 益的原则进行协商。   七、暂停估值的情形 营业时; 钞票价值时; 格且采纳估值技巧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紧要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东谈主协商确 认后,基金经管东谈主应当暂停估值;   八、基金净值的证据   基金钞票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由基金经管东谈主负责筹画,基金托管东谈主负责进行 复核。基金经管东谈主应将每个估值日的基金钞票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并发送给基金 托管东谈主。基金托管东谈主对净值筹画结果复核证据后发送给基金经管东谈主,由基金经管 东谈主按规矩对基金净值给予公布。   九、突出情况的处理 差不行为基金钞票估值伪善处理。 行等级三方机构发送的数据伪善或由于其他不可抗力等非基金经管东谈主与基金托                                基金合同 管东谈主原因,基金经管东谈主和基金托管东谈主诚然还是选定必要、稳当、合理的措施进行 检察,但未能发现伪善的,由此变成的基金钞票估值伪善,基金经管东谈主和基金托 管东谈主免除抵偿工作。但基金经管东谈主、基金托管东谈主应当积极选定必要的措施粉碎或 排斥由此变成的影响。                                   基金合同            第十七部分   基金用度与税收   一、基金用度的种类 用度。   二、基金用度计提方法、计提模范和支付方式   本基金的经管费按前一日基金钞票净值的 0.50%年费率计提。经管费的筹画 方法如下:   H=E×0.50%÷当年天数   H 为逐日应计提的基金经管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钞票净值   基金经管费逐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东谈主根据 与基金经管东谈主查对一致的财务数据,自动在次月初五个工作日内、按照指定的账 户旅途进行资金支付,基金经管东谈主无需再出具资金划拨指示。若遇法定节沐日、 公休日等,支付日历顺延。用度自动扣划后,基金经管东谈主应进行查对,如发现数 据不符,实时权衡基金托管东谈主协商惩办。                                   基金合同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钞票净值的 0.10%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 算方法如下:   H=E×0.10%÷当年天数   H 为逐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钞票净值   基金托管费逐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东谈主根据 与基金经管东谈主查对一致的财务数据,自动在次月初五个工作日内、按照指定的账 户旅途进行资金支付,基金经管东谈主无需再出具资金划拨指示。若遇法定节沐日、 公休日等,支付日历顺延。用度自动扣划后,基金经管东谈主应进行查对,如发现数 据不符,实时权衡基金托管东谈主协商惩办。   上述“一、基金用度的种类”中除基金经管费、基金托管费之外的其他用度, 根据相关法则及相应条约规矩,按用度推行开销金额列入当期用度,由基金托管 东谈主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三、不列入基金用度的样式   下列用度不列入基金用度: 基金财产的损失; 目。   四、基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波及的各征税主体,其征税义务按国度税收法律、法则执 行。基金财产投资的干系税收,由基金份额持有东谈主承担,基金经管东谈主或者其他扣 缴义务东谈主按照国度相关税收征收的规矩代扣代缴。                                  基金合同            第十八部分   基金的收益与分派   一、基金收益分派原则 收益分派,具体分派决策以届时的公告为准,若《基金合同》成效起火 3 个月可 不进行收益分派:   (1)本基金每季度对基金相对功绩比拟基准的逾额收益率以及基金的可供 分派利润进行评价,评价日毅力的基金累计答谢率特出功绩比拟基准同期累计报 酬率或者基金可供分派利润金额大于 0 元时,基金经管东谈主可进行收益分派;   (2)当基金收益分派根据基金相对功绩比拟基准的逾额收益率决定时,基 于本基金的特色,本基金收益分派无需以弥补亏本为前提,收益分派后基金份额 净值有可能低于面值;当基金收益分派根据基金可供分派利润金额决定时,本基 金收益分派后基金份额净值弗成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派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 值减去每单元基金份额收益分派金额后弗成低于面值。   在不抵触法律法则及基金合同的规矩、且对基金份额持有东谈主利益无本质性 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基金经管东谈主经与基金托管东谈主协商一致,可在履行稳当圭表后 养息基金收益的分派原则,但应于变更实施日前在规矩媒介公告。   二、收益分派决策   基金收益分派决策中应载明基金收益分派对象、分派时分、分派数额及比 例、分派方式等内容。   三、收益分派决策实在定、公告与实施   本基金收益分派决策由基金经管东谈主拟定,并由基金托管东谈主复核,依照《信 息线路办法》的相关规矩在规矩媒介公告。                                基金合同   在收益分派决策公布后,基金经管东谈主依据具体决策的规矩就支付的现款红 利向基金托管东谈主发送划款指示,基金托管东谈主按照基金经管东谈主的指示实时进行分成 资金的划付。   四、基金收益分派中发生的用度   基金收益分派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用度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基金合同           第十九部分     基金的管帐与审计   一、基金管帐计谋 管帐年度按如下原则:要是《基金合同》成效少于 2 个月,不错并入下一个管帐 年度线路; 管帐核算,按摄影关规矩编制基金管帐报表;   二、基金的年度审计 共和国证券法》规矩的管帐师事务所偏激注册管帐师对本基金的年度财务报表进 行审计。 换管帐师事务所需依照《信息线路办法》的相关规矩在规矩媒介公告。                                  基金合同          第二十部分      基金的信息线路   一、本基金的信息线路应相宜《基金法》、《运作办法》、《信息线路办法》、 《流动性风险经管规矩》、            《基金合同》偏激他相关规矩。干系法律法则对于信息 线路的规矩发生变化时,本基金从其最新规矩。   二、信息线路义务东谈主   本基金信息线路义务东谈主包括基金经管东谈主、基金托管东谈主、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东谈主 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东谈主等法律法则和中国证监会规矩的当然东谈主、法东谈主和违章东谈主组 织。   本基金信息线路义务东谈主以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东谈主利益为压根起点,按照法律 法则和中国证监会的规矩线路基金信息,并保证所线路信息的真确性、准确性、 完满性、实时性、简明性和易得性。   本基金信息线路义务东谈主应当在中国证监会规矩时安分,将应予线路的基金信 息通过相宜中国证监会规矩条件的寰宇性报刊(以下简称“规矩报刊”)及《信 息线路办法》规矩的互联网网站(以下简称“规矩网站”)等媒介线路,并保证 基金投资者大约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时分和方式查阅或者复制公开线路的信 息贵府。   三、本基金信息线路义务东谈主承诺公开线路的基金信息,不得有下列行动:   四、本基金公开线路的信息应采纳华文文本。如同期采纳外文文本的,基金 信息线路义务东谈主应保证不同文本的内容一致。不同文本之间发生歧义的,以华文                                  基金合同 文本为准。   本基金公开线路的信息采纳阿拉伯数字;除至极说明外,货币单元为东谈主民币 元。   五、公开线路的基金信息   公开线路的基金信息包括:   (一)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基金托管条约、基金家具贵府纲要    《基金合同》是界定《基金合同》当事东谈主的各项权益、义务关系,明确基 金份额持有东谈主大会召开的功令及具体圭表,说明基金家具的特性等波及基金投资 者紧要利益的事项的法律文献。 的全部事项,说明基金认购、申购和赎回安排、基金投资、基金家具特性、风险 揭示、信息线路及基金份额持有东谈主服务等内容。《基金合同》成效后,基金招募 说明书的信息发生紧要变更的,基金经管东谈主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基金招募 说明书并登载在规矩网站上;基金招募说明书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经管东谈主 至少每年更新一次。基金罢了运作的,基金经管东谈主不再更新基金招募说明书。 作监督等行为中的权益、义务关系的法律文献。 明的基金纲要信息。《基金合同》成效后,基金家具贵府纲要的信息发生紧要变 更的,基金经管东谈主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基金家具贵府纲要,并登载在规矩 网站及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营业网点;基金家具贵府纲要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 基金经管东谈主至少每年更新一次。基金罢了运作的,基金经管东谈主不再更新基金家具 贵府纲要。   基金召募苦求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后,基金经管东谈主在基金份额发售的 3 日前, 将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基金招募说明书辅导性公告和《基金合同》辅导性公告登 载在规矩报刊上,将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家具贵府纲要、 《基金合同》和基金托管条约登载在规矩网站上,并将基金家具贵府纲要登载在 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营业网点;基金托管东谈主应当同期将《基金合同》、基金托管                                   基金合同 条约登载在规矩网站上。   (二)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基金经管东谈主应当就基金份额发售的具体事宜编制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并在披 露招募说明书确当日登载于规矩媒介上。   (三)《基金合同》成效公告   基金经管东谈主应当在收到中国证监会证据文献的次日在规矩媒介上登载《基金 合同》成效公告。   (四)基金份额折算日公告、基金份额折算结果公告   根据投资需要或为提高往来便利,基金经管东谈主可向登记机构苦求办理基金份 额折算与变更登记。基金经管东谈主确定基金份额折算日后应按照干系法律法则的要 求将基金份额折算日公告登载于规矩媒介上。   基金份额进行折算并由登记机构完成基金份额的变更登记后,基金经管东谈主应 按照干系法律法则的要求将基金份额折算结果公告登载于规矩媒介上。   (五)基金份额上市往来公告书   本基金基金份额获准在上海证券往来所上市往来的,基金经管东谈主应当在基金 份额上市往来的三个工作日前将基金份额上市往来公告书登载在规矩网站上,并 将上市往来公告书辅导性公告登载在规矩报刊上。   (六)基金净值信息   《基金合同》成效后,在基金份额上市往来前且启动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 赎回前,基金经管东谈主应当至少每周在规矩网站线路一次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 累计净值。   在基金份额上市往来后或启动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基金经管东谈主应 当在不晚于每个盛开日的次日,通过规矩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 线路盛开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基金经管东谈主应当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终末一日的次日,在规矩网站线路半 年度和年度终末一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七)基金份额申购、赎回对价   基金经管东谈主应当在《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信息线路文献上载明基金份 额申购、赎回对价的筹画方式及相关申购、赎回费率,并保证投资者大约在基金                                   基金合同 销售机构网站或营业网点查阅或者复制前述信息贵府。   (八)申购、赎回清单   在启动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之后,基金经管东谈主应当在每个盛开日,通 过规矩网站、申购赎回代理券商以偏激他媒介公告当日的申购、赎回清单。   (九)基金依期申诉,包括基金年度申诉、基金中期申诉和基金季度申诉   基金经管东谈主应当在每年收尾之日起三个月内,编制完成基金年度申诉,将年 度申诉登载在规矩网站上,并将年度申诉辅导性公告登载在规矩报刊上。基金年 度申诉中的财务管帐申诉应当经相宜《中华东谈主民共和国证券法》规矩的管帐师事 务所审计。   基金经管东谈主应当在上半年收尾之日起两个月内,编制完成基金中期申诉,将 中期申诉登载在规矩网站上,并将中期申诉辅导性公告登载在规矩报刊上。   基金经管东谈主应当在季度收尾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编制完成基金季度申诉, 将季度申诉登载在规矩网站上,并将季度申诉辅导性公告登载在规矩报刊上。   《基金合同》成效不及 2 个月的,基金经管东谈主不错不编制当期季度申诉、中 期申诉或者年度申诉。   如申诉期内出现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达到或特出基金总份额 20%的情 形,为保险其他投资者的权益,基金经管东谈主至少应当在依期申诉“影响投资者决 策的其他障碍信息”项下线路该投资者的类别、申诉期末持有份额及占比、申诉 期内持有份额变化情况及本基金的独有风险,中国证监会认定的突出情形除外。   基金经管东谈主应当在基金年度申诉和中期申诉中线路基金组结伴产情况偏激 流动性风险分析等。   法律法则或中国证监会另有规矩的,从其规矩。   (十)临时申诉   本基金发生紧要事件,相关信息线路义务东谈主应当依照《信息线路办法》的有 关规矩编制临时申诉书,并登载在规矩报刊和规矩网站上。   前款所称紧要事件,是指可能对基金份额持有东谈主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钱产 生紧要影响的下列事件:                                    基金合同 务所; 事项,基金托管东谈主寄托基金服务机构代为办理基金的核算、估值、复核等事项; 东谈主变更; 负责东谈主发生变动; 基金托管东谈主特意基金托管部门的主要业务东谈主员在最近 12 个月内变动特出百分之 三十; 紧要行政处罚、刑事处罚,基金托管东谈主或其特意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东谈主因基金托管 业务干系行动受到紧要行政处罚、刑事处罚; 推行限度东谈主或者与其有紧要横暴关系的公司刊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 券,或者从事其他紧要关联往来事项,但中国证监会另有规矩的除外; 和费率发生变更;                                  基金合同 格产生紧要影响的其他事项或中国证监会规矩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事项。   (十一)计帐申诉   基金合同出现罢了情形的,基金经管东谈主应当照章组织基金财产计帐小组对基 金财产进行计帐并作出计帐申诉。基金财产计帐小组应当将计帐申诉登载在规矩 网站上,并将计帐申诉辅导性公告登载在规矩报刊上。   (十二)表现公告   在《基金合同》存续期限内,任何巨匠媒介中出现的或者在市集隆哄传的消 息可能对基金份额价钱产生误导性影响或者引起较大波动,以及可能毁伤基金份 额持有东谈主权益的,干系信息线路义务东谈主明察后应当立即对该音信进行公开表现, 并将相关情况立即申诉上海证券往来所。   (十三)基金份额持有东谈主大会决议   基金份额持有东谈主大会决定的事项,应当照章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给予公告。   (十四)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干系公告   基金经管东谈主应当在基金年度申诉、基金中期申诉和基金季度申诉等依期申诉 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文献中线路港股通标的股票的投资情况。法律法则或中 国证监会另有规矩的,从其规矩。   (十五)投资股指期货的干系公告   基金经管东谈主将在季度申诉、中期申诉、年度申诉等依期申诉和招募说明书(更 新)等文献中线路股指期货往来情况,包括往来计谋、持仓情况、损益情况、风 险绸缪等,并充分揭示股指期货往来对基金总体风险的影响以及是否相宜既定的 往来计谋和往来主义等。   (十六)投资钞票援救证券的干系公告   基金经管东谈主应在基金年度申诉及中期申诉中线路其持有的钞票援救证券总 额、钞票援救证券市值占基金净钞票的比例和申诉期内所有这个词的钞票援救证券明细。                                  基金合同   基金经管东谈主应在基金季度申诉中线路其持有的钞票援救证券总额、钞票援救 证券市值占基金净钞票的比例和申诉期末按市值占基金净钞票比例大小排序的 前 10 名钞票援救证券明细。   (十七)基金参与融资和转融通证券出借往来的干系公告   若本基金参与融资,基金经管东谈主应当在季度申诉、中期申诉、年度申诉等定 期申诉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文献中线路参与融资情况,包括投资策略、业务 开展情况、损益情况、风险偏激经管情况等。   若本基金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往来,基金经管东谈主应当在季度申诉、中期申诉、 年度申诉等依期申诉等文献中线路基金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往来的情况,包括投 资策略、业务开展情况、损益情况、风险偏激经管情况等,并就申诉期内发生的 紧要关联往来事项作念详确说明。   (十八)中国证监会规矩的其他信息。   六、信息线路事务经管   基金经管东谈主、基金托管东谈主应当建立健全信息线路经管轨制,指定特意部门及 高等经管东谈主员负责经管信息线路事务。   基金信息线路义务东谈主公开线路基金信息,应当相宜中国证监会干系基金信息 线路内容与情势准则等法则的规矩。   基金托管东谈主应当按照干系法律法则、中国证监会的规矩和《基金合同》的约 定,对基金经管东谈主编制的基金钞票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依期申诉、更新的 招募说明书、基金家具贵府纲要、基金计帐申诉等公开线路的干系基金信息进行 复核、审查,并向基金经管东谈主进行书面或电子证据。   基金经管东谈主、基金托管东谈主应当在规矩报刊中采用一家报刊线路本基金信息。 基金经管东谈主、基金托管东谈主应当向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线路网站报送拟线路的基金 信息,并保证干系报送信息的真确、准确、完满、实时。   基金经管东谈主、基金托管东谈主除照章在规矩媒介上线路信息外,还不错根据需要 在其他巨匠媒介线路信息,然则其他巨匠媒介不得早于规矩媒介和上海证券往来 所网站线路信息,何况在不同媒介上线路并吞信息的内容应当一致。   基金经管东谈主、基金托管东谈主除按法律法则要求线路信息外,也可着眼于为投资                                   基金合同 者决策提供有用信息的角度,在保证公谈对待投资者、不误导投资者、不影响基 金平方投资操作的前提下,自主普及信息线路服务的质地。具体要求应当相宜中 国证监会及自律功令的干系规矩。前述自主线路如产生信息线路用度,该用度不 得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为基金信息线路义务东谈主公开线路的基金信息出具审计申诉、法律办法书的专 业机构,应当制作工作底稿,并将干系档案至少保存到《基金合同》罢了后 10 年。   七、信息线路文献的存放与查阅   照章必须线路的信息发布后,基金经管东谈主、基金托管东谈主应当按照干系法律法 规规矩将信息置备于公司住所、上海证券往来所,供社会公众查阅、复制。   八、暂停或蔓延信息线路的情形 业时; 格且采纳估值技巧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紧要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东谈主协商确 认后暂停估值的;   九、法律法则或中国证监会对信息线路另有规矩的,从其规矩。                                   基金合同  第二十一部分     基金合同的变更、罢了与基金财产的计帐   一、《基金合同》的变更 大会决议通过的事项的,应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东谈主大会决议通过。对于法律法则规 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不经基金份额持有东谈主大会决议通过的事项,由基金经管东谈主和 基金托管东谈主同意后变更并公告。 自表决通过之日起成效,自决议成效后依照《信息线路办法》的相关规矩在规矩 媒介公告。   二、《基金合同》的罢了事由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履行干系圭表后,《基金合同》应当罢了: 基金托管东谈主邻接的;   三、基金财产的计帐 成立基金财产计帐小组,基金经管东谈主组织基金财产计帐小组并在中国证监会的监 督下进行基金计帐。 管东谈主、相宜《中华东谈主民共和国证券法》规矩的注册管帐师、讼师以及中国证监会 指定的东谈主员组成。基金财产计帐小组不错聘用必要的工作主谈主员。 估价、变现和分派。基金财产计帐小组不错照章进行必要的民事行为。                                   基金合同   (1)《基金合同》罢了情形出当前,由基金财产计帐小组长入收受基金;   (2)对基金财产和债权债务进行清理和证据;   (3)对基金财产进行估值和变现;   (4)制作计帐申诉;   (5)遴聘管帐师事务所对计帐申诉进行外部审计,遴聘讼师事务所对计帐 申诉出具法律办法书;   (6)将计帐申诉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   (7)对基金剩余财产进行分派。 而弗成实时变现的,计帐期限相应顺延。   四、计帐用度   计帐用度是指基金财产计帐小组在进行基金计帐过程中发生的所有这个词合理费 用,计帐用度由基金财产计帐小组优先从基金剩余财产中支付。   五、基金财产计帐剩余钞票的分派   依据基金财产计帐的分派决策,将基金财产计帐后的全部剩余钞票扣除基金 财产计帐用度、缴纳所欠税款并璧还基金债务后,按基金份额持有东谈主办有的基金 份额比例进行分派。   六、基金财产计帐的公告   计帐过程中的相关紧要事项须实时公告;基金财产计帐申诉经相宜《中华东谈主 民共和国证券法》规矩的管帐师事务所审计并由讼师事务所出具法律办法书后报 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基金财产计帐公告于基金财产计帐申诉报中国证监会备 案后 5 个工作日内由基金财产计帐小组进行公告,基金财产计帐小组应当将计帐 申诉登载在规矩网站上,并将计帐申诉辅导性公告登载在规矩报刊上。   七、基金财产计帐账册及文献的保存   基金财产计帐账册及相关文献由基金托管东谈主保存,保存期限不低于法律法则                 基金合同 规矩的最低期限。                                 基金合同             第二十二部分     爽约工作   一、基金经管东谈主、基金托管东谈主在履行各自职责的过程中,违犯《基金法》等 法律法则的规矩或者《基金合同》约定,给基金财产或者基金份额持有东谈主变成损 害的,应当离别对各自的行动照章承担抵偿工作;因共同行动给基金财产或者基 金份额持有东谈主变成毁伤的,应当承担连带抵偿工作,对损失的抵偿,仅限于平直 损失。但如发生下列情况,当事东谈主免责: 定行为或不行为而变成的损失等; 变成的损失等。   二、在发生一方或多方爽约的情况下,在最大限制地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东谈主利 益的前提下,《基金合同》大约陆续履行的应当陆续履行。非爽约方当事东谈主在职 责范围内有义务实时选定必要的措施,贫困驻守损失的扩大。莫得选定稳当措施 甚至损失进一步扩大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要求抵偿。非爽约方因驻守损失扩大 而开销的合理用度由爽约方承担。   三、由于基金经管东谈主、基金托管东谈主不可限度的身分导致业务出现差错,基金 经管东谈主和基金托管东谈主诚然还是选定必要、稳当、合理的措施进行检察,然则未能 发现伪善的,由此变成基金财产或投资东谈主损失,基金经管东谈主和基金托管东谈主免除赔 偿工作。然则基金经管东谈主和基金托管东谈主应积极选定必要的措施粉碎或排斥由此造 成的影响。                                基金合同       第二十三部分     争议的处理和适用的法律   各方当事东谈主同意,因《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相关的一切争 议,应经友好协商惩办。如经友好协商未能惩办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 上海海外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地点为上海市,按照届时有用的仲裁功令进 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结尾的,对仲裁各方当事东谈主均具有不断力。除非仲裁裁决另 有决定,仲裁费由败诉方承担。   争议处理时间,基金合同当事东谈主应坚守各自职责,陆续诚恳、勤劳、尽责地 履行基金合同规矩的义务,珍贵基金份额持有东谈主的正当权益。   《基金合同》受中国法律(为本基金基金合同之目的,不包括香港至极行政 区、澳门至极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法律)统领。                                基金合同         第二十四部分   基金合同的遵守   《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合同当事东谈主之间权益义务关系的法律文献。    《基金合同》经基金经管东谈主、基金托管东谈主两边盖印以及两边法定代表东谈主或 授权代表签章并在募蚁合束后经基金经管东谈主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并 经中国证监会书面证据后成效。    《基金合同》的有用期自其成效之日起至基金财产计帐结果报中国证监会 备案并公告之日止。    《基金合同》自成效之日起对包括基金经管东谈主、基金托管东谈主和基金份额持 有东谈主在内的《基金合同》各方当事东谈主具有同等的法律不断力。    《基金合同》原本一式三份,除上报相关监管机构一式一份外,基金经管 东谈主、基金托管东谈主各持有一份,每份具有同等的法律遵守。    《基金合同》可印制成册,供投资者在基金经管东谈主、基金托管东谈主、销售机 构的办公阵势和营业阵势查阅。                                基金合同           第二十五部分      其他事项   《基金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基金合同》当事东谈主各方按相关法律法则协 商惩办。                                     基金合同           第二十六部分   基金合同内容节录   第一节   基金份额持有东谈主、基金经管东谈主和基金托管东谈主的权益、义务   一、基金份额持有东谈主   基金投资者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行动即视为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 基金投资者自依据《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本基金份额持有东谈主和《基 金合同》确当事东谈主,直至其不再持有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东谈主行为《基 金合同》当事东谈主并不以在《基金合同》上书面签章或署名为必要条件。   每份基金份额具有同等的正当权益。 包括但不限于:   (1)共享基金财产收益;   (2)参与分派计帐后的剩余基金财产;   (3)照章转让或者苦求赎回其持有的基金份额;   (4)按照规矩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东谈主大会或者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东谈主大会;   (5)出席或者请托代表出席基金份额持有东谈主大会,对基金份额持有东谈主大会 审议事项应用表决权;   (6)查阅或者复制公开线路的基金信息贵府;   (7)监督基金经管东谈主的投资运作;   (8)对基金经管东谈主、基金托管东谈主、基金服务机构毁伤其正当权益的行动依 法拿告状讼或仲裁;   (9)法律法则及中国证监会规矩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权益。 包括但不限于:   (1)讲求阅读并征服《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家具贵府纲要等信息 线路文献;   (2)了解所投资基金家具,了解自身风险承受才智,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 价值,自主作念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3)眷注基金信息线路,实时应用权益和履行义务;                                 基金合同   (4)实时足额缴纳基金认购款项、应付申购对价及法律法则和《基金合同》 所规矩的用度;   (5)在其持有的基金份额范围内,承担基金亏本或者《基金合同》罢了的 有限工作;   (6)不从事任何有损基金偏激他《基金合同》当事东谈主正当权益的行为;   (7)实践成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东谈主大会的决议;   (8)返还在基金往来过程中因任何原因获取的欠妥得利;   (9)法律法则及中国证监会规矩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二、基金经管东谈主 但不限于:   (1)照章召募资金;   (2)自《基金合同》成效之日起,根据法律法则和《基金合同》独处运用 并经管基金财产;   (3)依照《基金合同》收取基金经管费以及法律法则规矩或中国证监会批 准的其他用度;   (4)销售基金份额;   (5)按照规矩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东谈主大会;   (6)依据《基金合同》及相关法律规矩监督基金托管东谈主,如以为基金托管 东谈主违犯了《基金合同》及国度相关法律规矩,应申诉中国证监会和其他监管部门, 并选定必要措施保护基金投资者的利益;   (7)在基金托管东谈主更换时,提名新的基金托管东谈主;   (8)采用、更换基金销售机构,对基金销售机构的干系行动进行监督和处 理;   (9)担任或寄托其他相宜条件的机构担任基金登记机构办理基金登记业务 并获取《基金合同》规矩的用度;   (10)依据《基金合同》及相关法律规矩决定基金收益的分派决策;   (11)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断绝或暂停受理申购与赎回苦求;                                 基金合同   (12)依照法律法则为基金的利益对被投资公司应用鞭策权益,为基金的利 益应用因基金财产投资于证券所产生的权益;   (13)在法律法则允许的前提下,为基金的利益照章为基金进行融资及转融 通证券出借业务;   (14)以基金经管东谈主的口头,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东谈主的利益应用诉讼权益或者 实施其他法律行动;   (15)采用、更换讼师事务所、管帐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经纪商或其他为 基金提供服务的外部机构;   (16)在相宜相关法律、法则的前提下,制订和养息相关基金认购、申购、 赎回、收益分派等方面的业务功令,在法律法则和本基金合同规矩的范围内决定 和养息基金的干系费率结构和收费方式;   (17)法律法则及中国证监会规矩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权益。 但不限于:   (1)照章召募资金,办理或者寄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 基金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自《基金合同》成效之日起,以教学信用、严慎勤劳的原则经管和运 用基金财产;   (4)配备阔气的具有专科经验的东谈主员进行基金投资分析、决策,以专科化 的谋划方式经管和运作基金财产;   (5)建立健全里面风险限度、监察与稽核、财务经管及东谈主事经管等轨制, 保证所经管的基金财产和基金经管东谈主的财产相互独处,对所经管的不同基金离别 经管,离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6)除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偏激他相关规矩外,不得利用基金财 产为我方及任何第三东谈主谋取利益,不得寄托第三东谈主运作基金财产;   (7)照章接受基金托管东谈主的监督;   (8)选定稳当合理的措施使筹画基金份额认购价钱、申购、赎回对价的方 法相宜《基金合同》等法律文献的规矩,按相关规矩筹画并公告基金净值信息,                                   基金合同 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对价,编制申购、赎回清单;   (9)进行基金管帐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管帐申诉;   (10)编制季度申诉、中期申诉和年度申诉;   (11)严格按照《基金法》               、《基金合同》偏激他相关规矩,履行信息线路及 申诉义务;   (12)保守基金交易私密,不泄露基金投资规划、投资意向等。除《基金法》、 《基金合同》偏激他相关规矩另有规矩外,在基金信息公开线路前应予守密,不 向他东谈主泄露,但向监管机构、司法机构提供或因审计、法律等外部专科参谋人提供 服务而向其提供的情况除外;   (13)按《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派决策,实时向基金份额持有 东谈主分派基金收益;   (14)按规矩受理申购与赎回苦求,实时、足额支付赎回对价;   (15)依据《基金法》、              《基金合同》偏激他相关规矩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东谈主大 会或配合基金托管东谈主、基金份额持有东谈主照章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东谈主大会;   (16)按规矩保存基金财产经管业务行为的管帐账册、报表、纪录和其他相 关贵府不低于法律法则规矩的最低期限;   (17)确保需要向基金投资者提供的各项文献或贵府在规矩时分发出,何况 保证投资者大约按照《基金合同》规矩的时分和方式,随时查阅到与基金相关的 公开贵府,并在支付合理成本的条件下得到相关贵府的复印件;   (18)组织并参预基金财产计帐小组,参与基金财产的督察、清理、估价、 变现和分派;   (19)靠近罢了、照章被烧毁或者被照章宣告歇业时,实时申诉中国证监会 并通知基金托管东谈主;   (20)因违犯《基金合同》导致基金财产的损失或毁伤基金份额持有东谈主正当 权益时,应当承担抵偿工作,其抵偿工作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21)监督基金托管东谈主按法律法则和《基金合同》规矩履行我方的义务,基 金托管东谈主违犯《基金合同》变成基金财产损失机,基金经管东谈主应为基金份额持有 东谈主利益向基金托管东谈主追偿;   (22)当基金经管东谈主将其义务寄托第三方处理时,应当对第三方处理相关基                                  基金合同 金事务的行动承担工作;   (23)以基金经管东谈主口头,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东谈主利益应用诉讼权益或实施其 他法律行动;   (24)基金经管东谈主在召募时间未能达到基金的备案条件,《基金合同》弗成 成效,基金经管东谈主承担全部召募用度,将已召募资金并加计银行同期活期入款利 息(税后)在基金召募期收尾后 30 日内退还基金认购东谈主;   (25)实践成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东谈主大会的决议;   (26)建立并保存基金份额持有东谈主名册;   (27)法律法则及中国证监会规矩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三、基金托管东谈主 但不限于:   (1)自《基金合同》成效之日起,照章律法则和《基金合同》的规矩安全 督察基金财产;   (2)依《基金合同》约定获取基金托管费以及法律法则规矩或监管部门批 准的其他用度;   (3)监督基金经管东谈主对本基金的投资运作,如发现基金经管东谈主有违犯《基 金合同》及国度法律法则行动,对基金财产、其他当事东谈主的利益变成紧要损失的 情形,应申诉中国证监会,并选定必要措施保护基金投资者的利益;   (4)根据干系市集功令,为基金开设资金账户、证券账户等投资所需账户, 为基金办理证券/期货往来资金计帐;   (5)提议召开或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东谈主大会;   (6)在基金经管东谈主更换时,提名新的基金经管东谈主;   (7)法律法则及中国证监会规矩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权益。 但不限于:   (1)以教学信用、勤劳尽责的原则持有并安全督察基金财产;   (2)设立特意的基金托管部门,具有相宜要求的营业阵势,配备阔气的、                                    基金合同 及格的老到基金托管业务的专职东谈主员,负责基金财产托职业宜;   (3)建立健全里面风险限度、监察与稽核、财务经管及东谈主事经管等轨制, 确保基金财产的安全,保证其托管的基金财产与基金托管东谈主自有财产以及不同的 基金财产相互独处;对所托管的不同的基金离别竖立账户,独处核算,分账经管, 保证不同基金之间在账户竖立、资金划拨、账册纪录等方面相互独处;   (4)除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偏激他相关规矩外,不得利用基金财 产为我方及任何第三东谈主谋取利益,不得寄托第三东谈主托管基金财产;   (5)督察由基金经管东谈主代表基金签订的与基金相关的紧要合同及相关凭证;   (6)按规矩开设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证券账户等投资所需账户,按照《基 金合同》的约定,根据基金经管东谈主的投资指示,实时办理计帐、交割事宜;   (7)保守基金交易私密,除《基金法》、《基金合同》偏激他相关规矩另有 规矩外,在基金信息公开线路前给予守密,不得向他东谈主泄露,但向监管机构、司 法机关等有权机关提供或因审计、法律等外部专科参谋人提供服务而向其提供的情 况除外;   (8)复核、审查基金经管东谈主筹画的基金钞票净值、基金份额净值;   (9)办理与基金托管业务行为相关的信息线路事项;   (10)对基金财务管帐申诉、季度申诉、中期申诉和年度申诉出具办法,说 明基金经管东谈主在各障碍方面的运作是否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矩进行;要是 基金经管东谈主有未实践《基金合同》规矩的行动,还应当说明基金托管东谈主是否选定 了稳当的措施;   (11)保存基金托管业务行为的纪录、账册、报表和其他干系贵府不低于法 律法则规矩的最低期限;   (12)从基金经管东谈主或其寄托的登记机构处吸收并保存基金份额持有东谈主名册;   (13)按规矩制作干系账册并与基金经管东谈主查对;   (14)依据基金经管东谈主的指示或相关规矩向基金份额持有东谈主支付基金收益和 赎回对价的现款部分;   (15)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偏激他相关规矩,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东谈主 大会或配合基金经管东谈主、基金份额持有东谈主照章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东谈主大会;   (16)按照法律法则和《基金合同》的规矩监督基金经管东谈主的投资运作;                                   基金合同   (17)参预基金财产计帐小组,参与基金财产的督察、清理、估价、变现和 分派;   (18)靠近罢了、照章被烧毁或者被照章宣告歇业时,实时申诉中国证监会, 并通知基金经管东谈主;   (19)因违犯《基金合同》导致基金财产损失机,应承担抵偿工作,其抵偿 工作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20)按规矩监督基金经管东谈主按法律法则和《基金合同》规矩履行我方的义 务,基金经管东谈主因违犯《基金合同》变成基金财产损失机,应为基金份额持有东谈主 利益向基金经管东谈主追偿;   (21)实践成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东谈主大会的决议;   (22)法律法则及中国证监会规矩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第二节   基金份额持有东谈主大会召集、议事及表决的圭表和功令   基金份额持有东谈主大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东谈主组成,基金份额持有东谈主的正当授权代 表有权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东谈主出席会议并表决。基金份额持有东谈主办有的每一基金份 额领有对等的投票权。   本基金蚁集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东谈主不错凭所持有的蚁集基金份额出席或者 请托代表出席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东谈主大会并参与表决。在筹画参会份额和计票 时,蚁集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东谈主办有的享有表决权的基金份额数和表决票数为:在 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东谈主大会的权益登记日,蚁集基金持有本基金份额的总和乘以 该基金份额持有东谈主所持有的蚁集基金基金份额占蚁集基金总份额的比例,筹画结 果按照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到整数位。   蚁集基金的基金经管东谈主不应以蚁集基金的口头代表蚁集基金的合座基金份 额持有东谈主以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东谈主的身份应用表决权,但可接受蚁集基金的特 定基金份额持有东谈主的寄托以蚁集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东谈主代理东谈主的身份出席本基 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东谈主大会并参与表决。   蚁集基金的基金经管东谈主代表蚁集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东谈主提议召开或召集本 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东谈主大会的,须先撤职蚁集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召开蚁集基金的                                     基金合同 基金份额持有东谈主大会,蚁集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东谈主大会决定提议召开或召集本基 金份额持有东谈主大会的,由蚁集基金的基金经管东谈主代表蚁集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东谈主 提议召开或召集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东谈主大会。   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东谈主大会不设立日常机构。   一、召开事由 法律法则、中国证监会或基金合同另有规矩的除外:   (1)罢了《基金合同》;   (2)更换基金经管东谈主;   (3)更换基金托管东谈主;   (4)颐养基金运作方式;   (5)养息基金经管东谈主、基金托管东谈主的答谢模范;   (6)变更基金类别;   (7)本基金与其他基金的合并;   (8)变更基金投资主义、范围或策略;   (9)变更基金份额持有东谈主大会圭表;   (10)罢了基金上市,但因基金不再具备上市条件而被上海证券往来所罢了 上市的除外;   (11)基金经管东谈主或基金托管东谈主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东谈主大会;   (12)单独或估计持有本基金总份额 10%以上(含 10%)基金份额的基金份 额持有东谈主(以基金经管东谈主收到提议当日的基金份额筹画,下同)就并吞事项书面 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东谈主大会;   (13)对基金合同当事东谈主权益和义务产生紧要影响的其他事项;   (14)法律法则、《基金合同》或中国证监会规矩的其他应当召开基金份额 持有东谈主大会的事项。 益无本质性不利影响的前提下,以下情况可由基金经管东谈主和基金托管东谈主协商后修 改,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东谈主大会:                                     基金合同   (1)法律法则要求增多的基金用度的收取;   (2)养息本基金的申购费率、调低赎回费率或变更收费方式;   (3)增多、减少或养息基金份额类别及界说;   (4)因相应的法律法则发生变动而应当对《基金合同》进行修改;   (5)对《基金合同》的修改对基金份额持有东谈主利益无本质性不利影响或修 改不波及《基金合同》当事东谈主权益义务关系发生紧要变化;   (6)基金经管东谈主、登记机构、基金销售机构养息相关基金申购、赎回、转 托管、基金往来、非往来过户等业务功令;   (7)本基金推出新业务或新服务;   (8)养息基金的申购赎回方式及申购对价、赎回对价组成;   (9)养息申购赎回清单的内容,养息基金份额净值、申购、赎回清单的计 算和公告时分或频率;   (10)按照法律法则和《基金合同》规矩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东谈主大会的其 他情形。   二、会议召集东谈主及召集方式 金经管东谈主召集。 提议书面提议。基金经管东谈主应当自收到书面提议之日起 10 日内决定是否召集, 并书面示知基金托管东谈主。基金经管东谈主决定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书面决定之日起 由基金托管东谈主自行召集,并自出具书面决定之日起 60 日内召开并示知基金经管 东谈主,基金经管东谈主应当配合。 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东谈主大会,应当向基金经管东谈主提议书面提议。基金经管东谈主应当自 收到书面提议之日起 10 日内决定是否召集,并书面示知提议提议的基金份额持 有东谈主代表和基金托管东谈主。基金经管东谈主决定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书面决定之日起                                      基金合同 份额持有东谈主仍以为有必要召开的,应当向基金托管东谈主提议书面提议。基金托管东谈主 应当自收到书面提议之日起 10 日内决定是否召集,并书面示知提议提议的基金 份额持有东谈主代表和基金经管东谈主;基金托管东谈主决定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书面决定之 日起 60 日内召开并示知基金经管东谈主,基金经管东谈主应当配合。 基金份额持有东谈主大会,而基金经管东谈主、基金托管东谈主皆不召集的,单独或估计代表 基金份额 10%以上(含 10%)的基金份额持有东谈主有权自行召集,并至少提前 30 日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基金份额持有东谈主照章自行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东谈主大会的,基 金经管东谈主、基金托管东谈主应当配合,不得阻隔、干预。 益登记日。   三、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东谈主大会的通知时分、通知内容、通知方式 告。基金份额持有东谈主大认知知应至少载明以下内容:   (1)会议召开的时分、地点和会议容颜;   (2)会议拟审议的事项、议事圭表和表决方式;   (3)有权出席基金份额持有东谈主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东谈主的权益登记日;   (4)授权寄托诠释的内容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代理东谈主身份、代理权限和代 理有用期限等)、投递时分和地点;   (5)会务常设权衡东谈主姓名及权衡电话;   (6)出席会议者必须准备的文献和必须履行的手续;   (7)召集东谈主需要通知的其他事项。 中说明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东谈主大会所选定的具体通信方式、寄托的公证机关偏激联 系方式和权衡东谈主、表决办法寄交的截止时分和收取方式。                                  基金合同 决办法的计票进行监督;如召集东谈主为基金托管东谈主,则应另行书面通知基金经管东谈主 到指定地点对表决办法的计票进行监督;如召集东谈主为基金份额持有东谈主,则应另行 书面通知基金经管东谈主和基金托管东谈主到指定地点对表决办法的计票进行监督。基金 经管东谈主或基金托管东谈主拒不派代表对表决办法的计票进行监督的,不影响表决办法 的计票遵守。   四、基金份额持有东谈主出席会议的方式   基金份额持有东谈主大会可通过现场开会、通信开会或法律法则、中国证监会允 许的其他方式召开,会议的召开方式由会议召集东谈主确定。 代表出席,现场开会时基金经管东谈主和基金托管东谈主的授权代表应当列席基金份额持 有东谈主大会,基金经管东谈主或基金托管东谈主不派代表列席的,不影响表决遵守。现场开 会同期相宜以下条件时,不错进行基金份额持有东谈主大会议程:   (1)躬行出席会议者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受托出席会议者出具的寄托东谈主 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及寄托东谈主的代理投票授权寄托诠释相宜法律法则、《基金合 同》和会议通知的规矩,何况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与基金经管东谈主办有的登记贵府 相符;   (2)经查对,汇总到会者出示的在权益登记日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线路, 有用的基金份额不少于本基金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含二分之 一)。若到会者在权益登记日代表的有用的基金份额少于本基金在权益登记日基 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召集东谈主不错在原公告的基金份额持有东谈主大会召开时分的 3 个月以后、6 个月以内,就原定审议事项再行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东谈主大会。再行召 集的基金份额持有东谈主大会到会者在权益登记日代表的有用的基金份额应不少于 本基金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三分之一(含三分之一)。 容颜或大会公告载明的其他方式在表决截止日往时投递至召集东谈主指定的地址或 系统。通信开会应以书面方式或大会公告载明的其他方式进行表决。   在同期相宜以下条件时,通信开会的方式视为有用:   (1)会议召集东谈主按《基金合同》约定公布会议通知后,在 2 个工作日内连                                   基金合同 续公布干系辅导性公告;   (2)召集东谈主按基金合同约定通知基金托管东谈主(要是基金托管东谈主为召集东谈主, 则为基金经管东谈主)到指定地点对表决办法的计票进行监督。会议召集东谈主在基金托 管东谈主(要是基金托管东谈主为召集东谈主,则为基金经管东谈主)和公证机关的监督下按照会 议通知规矩的方式收取基金份额持有东谈主的表决办法;基金托管东谈主或基金经管东谈主经 通知不参预收取表决办法的,不影响表决遵守;   (3)本东谈主平直出具表决办法或授权他东谈主代表出具表决办法的,基金份额持 有东谈主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不小于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含二分之 一);若本东谈主平直出具表决办法或授权他东谈主代表出具表决办法基金份额持有东谈主所 持有的基金份额小于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召集东谈主不错在原公告 的基金份额持有东谈主大会召开时分的 3 个月以后、6 个月以内,就原定审议事项重 新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东谈主大会。再行召集的基金份额持有东谈主大会应当有代表三分之 一以上(含三分之一)基金份额的持有东谈主平直出具表决办法或授权他东谈主代表出具 表决办法;   (4)上述第(3)项中平直出具表决办法的基金份额持有东谈主或受托代表他东谈主 出具表决办法的代理东谈主,同期提交的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受托出具表决办法的 代理东谈主出具的寄托东谈主办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及寄托东谈主的代理投票授权寄托诠释符 正当律法则、《基金合同》和会议通知的规矩,并与基金登记机构纪录相符。 额持有东谈主大会可通过网罗、电话或其他方式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东谈主也不错采纳网 络、电话等其他非现场方式或者以非现场方式与现场方式伙同的方式进行表决, 会议圭表比照现场开会和通信开会的圭表进行;或者采纳网罗、电话等其他非书 面方式授权他东谈主代为出席会议并表决。   五、议事内容与圭表   议事内容为关系基金份额持有东谈主利益的紧要事项,如《基金合同》的紧要修 改、决定罢了《基金合同》、更换基金经管东谈主、更换基金托管东谈主、与其他基金合 并、法律法则及《基金合同》规矩的其他事项以及会议召集东谈主以为需提交基金份                                    基金合同 额持有东谈主大会商榷的其他事项。   基金份额持有东谈主大会的召集东谈主发出召蚁合议的通知后,对原有提案的修改应 当在基金份额持有东谈主大会召开前实时公告。   基金份额持有东谈主大会不得对未事前公告的议事内容进行表决。   (1)现场开会   在现场开会的方式下,率先由大会主办东谈主按照下列第七条文矩圭表确定和公 布监票东谈主,然后由大会主办东谈主宣读提案,做生意榷后进行表决,并形成大会决议。 大会主办东谈主为基金经管东谈主授权出席会议的代表,在基金经管东谈主授权代表未能主办 大会的情况下,由基金托管东谈主授权其出席会议的代表主办;要是基金经管东谈主授权 代表和基金托管东谈主授权代表均未能主办大会,则由出席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东谈主和 代理东谈主所持表决权的 50%以上(含 50%)选举产生别称基金份额持有东谈主行为该次 基金份额持有东谈主大会的主办东谈主。基金经管东谈主和基金托管东谈主拒不出席或主办基金份 额持有东谈主大会,不影响基金份额持有东谈主大会作出的决议的遵守。   会议召集东谈主应当制作出席会议东谈主员的签名册。签名册载明参预会议东谈主员姓名 (或单元称呼)、身份诠释文献号码、持有或代表有表决权的基金份额、寄托东谈主 姓名(或单元称呼)和权衡方式等事项。   (2)通信开会   在通信开会的情况下,率先由召集东谈主至少提前 30 日公布提案,在所通知的 表决截止日历后 2 个工作日内在公证机关监督下由召集东谈主统计全部有用表决,在 公证机关监督下形成决议。   六、表决   基金份额持有东谈主所持每份基金份额有一票表决权。   基金份额持有东谈主大会决议分为一般决议和至极决议: 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含二分之一)通过方为有用;除下列第 2 项所规矩的须以 至极决议通过事项之外的其他事项均以一般决议的方式通过。                                 基金合同 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通过方可作念出。除法律法则、监管机构另 有规矩或《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颐养基金运作方式、更换基金经管东谈主或者基 金托管东谈主、罢了《基金合同》、本基金与其他基金合并以至极决议通过方为有用。   基金份额持有东谈主大会选定记名方式进行投票表决。   选定通信方式进行表决时,除非在计票时有充分的相背笔据诠释,不然提交 相宜会议通知中规矩的证据投资者身份文献的表决视为有用出席的投资者,口头 相宜会议通知规矩的表决办法视为有用表决,表决办法隐隐不清或相互矛盾的视 为弃权表决,但应当计入出具表决办法的基金份额持有东谈主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总和。   基金份额持有东谈主大会的各项提案或并吞项提案内比肩的各项议题应当分开 审议、逐项表决。   七、计票   (1)如大会由基金经管东谈主或基金托管东谈主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东谈主大会的主办 东谈主应当在会议启动后文书在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东谈主和代理东谈主中选举两名基 金份额持有东谈主代表与大会召集东谈主授权的别称监督员共同担任监票东谈主;如大会由基 金份额持有东谈主自行召集或大会诚然由基金经管东谈主或基金托管东谈主召集,然则基金管 理东谈主或基金托管东谈主未出席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东谈主大会的主办东谈主应当在会议启动 后文书在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东谈主中选举三名基金份额持有东谈主代表担任监票 东谈主。基金经管东谈主或基金托管东谈主不出席大会的,不影响计票的遵守。   (2)监票东谈主应当在基金份额持有东谈主表决后立即进行盘点并由大会主办东谈主当 场公布计票结果。   (3)要是会议主办东谈主或基金份额持有东谈主或代理东谈主对于提交的表决结果有怀 疑,不错在文书表决结果后立即对所投票数要求进行再行盘点。监票东谈主应当进行 再行盘点,再行盘点以一次为限。再行盘点后,大会主办东谈主应当就地公布再行清 点结果。   (4)计票过程应由公证机关给予公证,基金经管东谈主或基金托管东谈主拒不出席 大会的,不影响计票的遵守。                                  基金合同   在通信开会的情况下,计票方式为:由大会召集东谈主授权的两名监督员在基金 托管东谈主授权代表(若由基金托管东谈主召集,则为基金经管东谈主授权代表)的监督下进 行计票,并由公证机关对其计票过程给予公证。基金经管东谈主或基金托管东谈主拒派代 表对表决办法的计票进行监督的,不影响计票和表决结果。   八、成效与公告   基金份额持有东谈主大会的决议自表决通过之日起成效,召集东谈主应当自通过之日 起 5 日内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基金份额持有东谈主大会决议依照《信息线路办法》的相关规矩在规矩媒介上公 告。要是采纳通信方式进行表决,在公告基金份额持有东谈主大会决议时,必须将公 文凭全文、公证机构、公证员姓名等一同公告。   基金经管东谈主、基金托管东谈主和基金份额持有东谈主应当实践成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东谈主 大会的决议。成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东谈主大会决议对合座基金份额持有东谈主、基金经管 东谈主、基金托管东谈主均有不断力。   九、本部分对于基金份额持有东谈主大会召开事由、召开条件、议事圭表、表决 条件等规矩,但凡平直援用法律法则或监管功令的部分,如将来法律法则或监管 功令修改导致干系内容被取消或变更的,基金经管东谈主经与基金托管东谈主协商一致并 提前公告后,可平直对本部安分容进行修改和养息,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东谈主大 会审议。   第三节   基金收益分派原则、实践方式   一、基金收益分派原则 收益分派,具体分派决策以届时的公告为准,若《基金合同》成效起火 3 个月可                                  基金合同 不进行收益分派:   (1)本基金每季度对基金相对功绩比拟基准的逾额收益率以及基金的可供 分派利润进行评价,评价日毅力的基金累计答谢率特出功绩比拟基准同期累计报 酬率或者基金可供分派利润金额大于 0 元时,基金经管东谈主可进行收益分派;   (2)当基金收益分派根据基金相对功绩比拟基准的逾额收益率决定时,基 于本基金的特色,本基金收益分派无需以弥补亏本为前提,收益分派后基金份额 净值有可能低于面值;当基金收益分派根据基金可供分派利润金额决定时,本基 金收益分派后基金份额净值弗成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派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 值减去每单元基金份额收益分派金额后弗成低于面值。   在不抵触法律法则及基金合同的规矩、且对基金份额持有东谈主利益无本质性不 利影响的前提下,基金经管东谈主经与基金托管东谈主协商一致,可在履行稳当圭表后调 整基金收益的分派原则,但应于变更实施日前在规矩媒介公告。   二、收益分派决策   基金收益分派决策中应载明基金收益分派对象、分派时分、分派数额及比例、 分派方式等内容。   三、收益分派决策实在定、公告与实施   本基金收益分派决策由基金经管东谈主拟定,并由基金托管东谈主复核,依照《信息 线路办法》的相关规矩在规矩媒介公告。   在收益分派决策公布后,基金经管东谈主依据具体决策的规矩就支付的现款红利 向基金托管东谈主发送划款指示,基金托管东谈主按照基金经管东谈主的指示实时进行分成资 金的划付。   四、基金收益分派中发生的用度   基金收益分派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用度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基金合同   第四节   与基金财产经管、运用相关用度的索要、支付方式与比例   一、基金用度的种类 用度。   二、基金用度计提方法、计提模范和支付方式   本基金的经管费按前一日基金钞票净值的 0.50%年费率计提。经管费的筹画 方法如下:   H=E×0.50%÷当年天数   H 为逐日应计提的基金经管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钞票净值   基金经管费逐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东谈主根据 与基金经管东谈主查对一致的财务数据,自动在次月初五个工作日内、按照指定的账 户旅途进行资金支付,基金经管东谈主无需再出具资金划拨指示。若遇法定节沐日、 公休日等,支付日历顺延。用度自动扣划后,基金经管东谈主应进行查对,如发现数 据不符,实时权衡基金托管东谈主协商惩办。                                   基金合同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钞票净值的 0.10%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 算方法如下:   H=E×0.10%÷当年天数   H 为逐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钞票净值   基金托管费逐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东谈主根据 与基金经管东谈主查对一致的财务数据,自动在次月初五个工作日内、按照指定的账 户旅途进行资金支付,基金经管东谈主无需再出具资金划拨指示。若遇法定节沐日、 公休日等,支付日历顺延。用度自动扣划后,基金经管东谈主应进行查对,如发现数 据不符,实时权衡基金托管东谈主协商惩办。   上述“一、基金用度的种类”中除基金经管费、基金托管费之外的其他用度, 根据相关法则及相应条约规矩,按用度推行开销金额列入当期用度,由基金托管 东谈主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三、不列入基金用度的样式   下列用度不列入基金用度: 基金财产的损失; 目。   四、基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波及的各征税主体,其征税义务按国度税收法律、法则执 行。基金财产投资的干系税收,由基金份额持有东谈主承担,基金经管东谈主或者其他扣 缴义务东谈主按照国度相关税收征收的规矩代扣代缴。                                    基金合同   第五节   基金财产的投资标的和投资收尾   一、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雅致流动性的金融器具,包括标的指数成份股(含 存托凭证)偏激备选成份股(含存托凭证)、其他股票(包括港股通标的股票、 创业板偏激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或注册上市的股票、存托凭证)、股指期货、债 券(包括国债、央行单子、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公开采行的次级债、方位 政府债券、中期单子、可颐养债券(含分离往来可转债)、可交换债、短期融资 券、超短期融资券等)、钞票援救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入款(包括条约入款、 依期入款偏激他银行入款)、同行存单、货币市集器具以及法律法则或中国证监 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器具(但须相宜中国证监会干系规矩)。   本基金将根据法律法则的规矩参与融资及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   如法律法则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经管东谈主在履行稳当 圭表后,不错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偏激备选成份股的比例不低 于基金钞票净值的 90%,且不低于非现款基金钞票的 80%。股指期货偏激他金融 器具的投资比例依照法律法则或监管机构的规矩实践。   要是法律法则对该比例要求有变更的,以变更后的比例为准,本基金的投资 比例会作念相应养息。   二、投资收尾   (一)组合收尾   基金的投资组合应恪守以下收尾: 的 90%,且不低于非现款基金钞票的 80%; 金钞票净值的 10%;                                       基金合同 该钞票援救证券鸿沟的 10%; 券,不得特出其各种钞票援救证券估计鸿沟的 10%; 金持有钞票援救证券时间,要是其信用等级下落、不再相宜投资模范,应在评级 申诉发布之日起 3 个月内给予全部卖出; 产,本基金所申报的股票数目不特出拟刊行股票公司本次刊行股票的总量; 股指期货合约价值,不得特出基金钞票净值的 10%;在职何往来日日终,持有的 买入期货合约价值与有价证券市值之和,不得特出基金钞票净值的 100%,其中, 有价证券指股票、债券(不含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钞票援救证券、 买入返售金融钞票(不含质押式回购)等;在职何往来日日终,持有的卖出期货 合约价值不得特出基金持有的股票总市值的 20%;在职何往来日内往来(不包括 平仓)的股指期货合约的成交金额不得特出上一往来日基金钞票净值的 20%;每 个往来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往来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往来 保证金一倍的现款,其中现款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和应收申购款等; 本基金所持有的股票市值和买入、卖出股指期货合约价值估计(轧差筹画)应当 相宜基金合同对于股票投资比例的相关约定; 本基金持有的融资买入股票与其他有价证券市值之和,不得特出基金钞票净值的 过基金钞票净值的 30%,出借期限在 10 个往来日以上的出借证券应纳入《流动 性风险经管规矩》所述流动性受限证券的范围;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的单只 证券不得特出基金持有该证券总量的 30%;最近 6 个月内日均基金钞票净值不得                                     基金合同 低于 2 亿元;证券出借的平均剩余期限不得特出 30 天,平均剩余期限按照市值 加权平均筹画; 身分甚至基金不相宜该比例收尾的,基金经管东谈主不得主动新增流动性受限钞票的 投资; 开展逆回购往来的,可接受质押品的天资要求应当与本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 保持一致; 上市往来的股票合并筹画,法律法则或监管部门另有要求的除外;   除 6、11、12、13 项外,因证券或期货市集波动、证券刊行东谈主合并、基金规 模变动、标的指数成份股养息、标的指数成份股流动性收尾等基金经管东谈主之外的 身分甚至基金投资比例不相宜上述规矩投资比例的,基金经管东谈主应当在 10 个交 易日内进行养息,但中国证监会规矩的突出情形除外。因证券市集波动、上市公 司合并、基金鸿沟变动等基金经管东谈主之外的身分甚至基金投资不相宜上述第 11 项的,基金经管东谈主不得新增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法律法则或监管部门另有规矩 时,从其规矩。   基金经管东谈主应当自基金合同成效之日起 6 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 合基金合同的相关约定。在上述时间内,本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策略应当相宜 基金合同的约定。基金托管东谈主对基金的投资的监督与检察自本基金合同成效之日 起启动。法律法则或监管部门另有规矩的,从其规矩。   法律法则或监管部门取消或变更上述收尾,如适用于本基金,基金经管东谈主在 履行稳当圭表后,则本基金投资不再受干系收尾或以变更后的规矩为准。   (二)阻隔行动   为珍贵基金份额持有东谈主的正当权益,基金财产不得用于下列投资或者行为:                                      基金合同   法律法则或监管部门取消或养息上述规矩,如适用于本基金,基金经管东谈主在 履行稳当圭表后,则本基金投资不再受干系收尾或以变更后的规矩为准。   (三)关联往来   基金经管东谈主运用基金财产买卖基金经管东谈主、基金托管东谈主偏激控股鞭策、推行 限度东谈主或者与其有紧要横暴关系的公司刊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或 者从事其他紧要关联往来的,应当相宜基金的投资主义和投资策略,恪守基金份 额持有东谈主利益优先原则,驻守利益冲破,建立健全里面审批机制和评估机制,按 照市集公谈合理价钱实践。干系往来必须事前得到基金托管东谈主的同意,并按法律 法则给予线路。紧要关联往来应提交基金经管东谈主董事会审议,并经过三分之二以 上的独处董事通过。基金经管东谈主董事会应至少每半年对关联往来事项进行审查。   法律法则或监管部门取消或养息上述规矩,如适用于本基金,基金经管东谈主在 履行稳当圭表后,则本基金投资不再受干系收尾或以变更后的规矩为准。   第六节   基金净值信息的筹画方法和公告方式   一、筹画方法 数目筹画,精准到 0.0001 元,一丝点后第 5 位四舍五入。基金经管东谈主不错设立 大额赎回情形下的净值精度济急养息机制。国度另有规矩的,从其规矩。   二、公告方式   《基金合同》成效后,在基金份额上市往来前且启动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 赎回前,基金经管东谈主应当至少每周在规矩网站线路一次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 累计净值。   在基金份额上市往来后或启动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基金经管东谈主应                                     基金合同 当在不晚于每个盛开日的次日,通过规矩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 线路盛开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基金经管东谈主应当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终末一日的次日,在规矩网站线路半 年度和年度终末一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第七节   基金合同捣毁和罢了的事由、圭表以及基金财产计帐方式   一、《基金合同》的变更 大会决议通过的事项的,应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东谈主大会决议通过。对于法律法则规 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不经基金份额持有东谈主大会决议通过的事项,由基金经管东谈主和 基金托管东谈主同意后变更并公告。 自表决通过之日起成效,自决议成效后依照《信息线路办法》的相关规矩在规矩 媒介公告。   二、《基金合同》的罢了事由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履行干系圭表后,《基金合同》应当罢了: 基金托管东谈主邻接的;   三、基金财产的计帐 成立基金财产计帐小组,基金经管东谈主组织基金财产计帐小组并在中国证监会的监 督下进行基金计帐。                                   基金合同 管东谈主、相宜《中华东谈主民共和国证券法》规矩的注册管帐师、讼师以及中国证监会 指定的东谈主员组成。基金财产计帐小组不错聘用必要的工作主谈主员。 估价、变现和分派。基金财产计帐小组不错照章进行必要的民事行为。   (1)《基金合同》罢了情形出当前,由基金财产计帐小组长入收受基金;   (2)对基金财产和债权债务进行清理和证据;   (3)对基金财产进行估值和变现;   (4)制作计帐申诉;   (5)遴聘管帐师事务所对计帐申诉进行外部审计,遴聘讼师事务所对计帐 申诉出具法律办法书;   (6)将计帐申诉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   (7)对基金剩余财产进行分派。 而弗成实时变现的,计帐期限相应顺延。   四、计帐用度   计帐用度是指基金财产计帐小组在进行基金计帐过程中发生的所有这个词合理费 用,计帐用度由基金财产计帐小组优先从基金剩余财产中支付。   五、基金财产计帐剩余钞票的分派   依据基金财产计帐的分派决策,将基金财产计帐后的全部剩余钞票扣除基金 财产计帐用度、缴纳所欠税款并璧还基金债务后,按基金份额持有东谈主办有的基金 份额比例进行分派。   六、基金财产计帐的公告   计帐过程中的相关紧要事项须实时公告;基金财产计帐申诉经相宜《中华东谈主 民共和国证券法》规矩的管帐师事务所审计并由讼师事务所出具法律办法书后报                                   基金合同 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基金财产计帐公告于基金财产计帐申诉报中国证监会备 案后 5 个工作日内由基金财产计帐小组进行公告,基金财产计帐小组应当将计帐 申诉登载在规矩网站上,并将计帐申诉辅导性公告登载在规矩报刊上。   七、基金财产计帐账册及文献的保存   基金财产计帐账册及相关文献由基金托管东谈主保存,保存期限不低于法律法则 规矩的最低期限。   第八节   争议惩办方式   各方当事东谈主同意,因《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相关的一切争 议,应经友好协商惩办。如经友好协商未能惩办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 上海海外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地点为上海市,按照届时有用的仲裁功令进 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结尾的,对仲裁各方当事东谈主均具有不断力。除非仲裁裁决另 有决定,仲裁费由败诉方承担。   争议处理时间,基金合同当事东谈主应坚守各自职责,陆续诚恳、勤劳、尽责地 履行基金合同规矩的义务,珍贵基金份额持有东谈主的正当权益。   《基金合同》受中国法律(为本基金基金合同之目的,不包括香港至极行政 区、澳门至极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法律)统领。   第九节 基金合同存放地和投资东谈主取得基金合同的方式   《基金合同》可印制成册,供投资者在基金经管东谈主、基金托管东谈主、销售机构 的办公阵势和营业阵势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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